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中标人为采购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工作,服务项目需要相关人数115名【其中采购包1:森林消防专业技术服务人员93人,采购包2:船舶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22 名(含补充事业退休的2名)。】服务人员素质要求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并且中标人必须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办理服务人员的合法招用手续,并按规定为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保障服务人员的各项合法权益。
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内容详见采购人的具体需求进行安排。
采购包1(森林消防专业技术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服务费用按每月实际产生费用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需在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每月的30日前向中标人支付当月工资,采购人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对对每期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要求,1.由于政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上级政策或文件要求,致使劳务派遣用工人员或方式等发生变化)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中标人必须清楚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项目服务的取得,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森林消防专业技术服务 |
项 |
1.00 |
24,254,400.00 |
24,254,4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森林消防专业技术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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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项目内容与要求: 中标人需安排不低于93名服务人员,提供珠海市应急救援中心服务工作,服务人员 素质要求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并且中标人必须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办理服 务人员的合法招用手续,并按规定为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保障服务人员的各项合法权益。制定合法的规章制度,并对项目服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敦促项目服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一)服务人员配置与要求:
(二)岗位职责及服务要求: 1.大队长助理员 (1)大队长助理员在中心副主任(兼任大队长)、副大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经常与各中队沟通交流,做好队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队员在工作、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映有关情况; (3)检查监督各中队开展各项训练任务落实情况,不断提高队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具体组织和指挥各中队共同扑救森林火灾。 (4)熟悉森林林区等情况,负责装备器材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装备器材性能良好; (5)协助财务管理、监督与伙食管理。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 中队长岗位职责: (1)负责中队的全面工作,每月向主管领导汇报当月的工作情况。及时向队员传达上 级各项指示精神和会议内容。 (2)对中队管理负主要责任,检查监督各班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带领中队积极完成 上级交待的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 (3)熟悉林区“山情、林情、社情”。 (4)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具体组织和指挥队员共同扑救森林火灾。 (5)制定全年训练计划,定期开展队员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经常组织队员业 务培训,强化扑火和救援业务技能,提高队员的理论素质和专业素质。 (6)每月最少主持召开一次中队会议,总结本月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工作形势,布置下月工作,并详细记录会议内容。 (7)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队员在工作和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熟 悉掌握每个队员的家庭基本情况。 在职责范围内审批队员请、销假工作,并做好登记,对队员违反相关规定要立 即上报主管部门。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副中队长岗位职责: (1)主要精力以开展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2)教育和带领中队全体队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决议、命令、指 示。 (3)组织领导中队全体队员学习科学理论,组织开展政治教育,掌握中队全体队员 的思想情况和队伍的基本情况,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 (4)协同中队长组织指挥战斗,做好政治工作。 (5)做好业务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 (6)指导和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7)组织和指导中队全体队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体活动。 (8)掌握中队队员的政治情况,做好单位安全工作,预防犯罪案件发生。 (9)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做好奖惩工作;组织开展拥政爱民活 动。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3.班长岗位职责: (1)积极配合中队长的工作,负责各班的全面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各 项会议内容,带领各班全体人员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熟悉掌握“山情、林情、社情”,熟悉山情山貌。 (3)负责安排和检查本中队队员上班、卫生值日、轮休、补休等工作。 (4)负责组织本班队员进行器材装备的维护与保养,检查使用状态,检查中发现问 题及时逐级上报。 (5)做好本本班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协助中队领导做好各 班队员思想工作。 (6)严格安排好队员的请、销假制度,带头遵守好各项管理规定;对队员违反相 关规定要立即上报中队领导。 4.副班长岗位职责: (1)积极配合班长的工作,负责各班的全面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各项 会议内容,带领各班全体人员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熟悉掌握“山情、林情、社情”,熟悉山情山貌。 (3)负责安排和检查本班队员上班、卫生值日、轮休、补休等工作。 (4)负责组织本班队员进行器材装备的维护与保养,检查使用状态,检查中发现问 题及时逐级上报。 (5)做好本班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协助中班领导做好各班 队员思想工作。 (6)严格安排好队员的请、销假制度,带头遵守好大队各项管理规定;对队员违反相 关规定要立即上报中队领导。 5.指挥车司机/运兵车司机/消防车司机岗位职责: (1)认真完成上级领导的派车任务要求,服从上级领导人员指挥。 (2)坚持行车安全检查,每次行车前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或上报,确保车辆 运行。 (3)安全驾驶,正确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行车时集中精力 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赌气车”。 (4)车辆归队后,停泊在指定位置,锁好门、窗等。 (5)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 (6)认真填写车辆档案,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写好情况 汇报。对车辆运行里程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报告和降低成本的良好建议。 (7)驾驶员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 (8)驾驶员应有敬业精神,熟悉交通法规、路况和车辆性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 水平和积累行车经验。 6.后勤保障岗位职责: (1)根据大队领导的批示做好会议的记录,起草大队有关文件材料,执行公文处理 有关规定。 (2)负责向领导呈阅有关文件,并根据领导的批示及时给予处理;负责机要保密、 档案和文件资料的收发、整理、处理、保管文印工作,指导中队做好文秘工作。 (3)负责大队的值班安排,检查和掌握值班情况,填写好各种记录。 (4)了解和掌握大队后勤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资料员对上级下发的文件应统一保管、分类存放。 (6)严格遵守保密守则,文件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 (7)对来文件要认真登记,交领导阅示,请领导批示。 (8)对过期没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报领导批准,经鉴定后予以销毁。 (9)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 (10)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各项财务标准制度。 (11)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办理银行各项结算业务,及时与银行核对帐目。 (12)做好库存的收支管理,保管好贵重物品和其它有价证券,严禁白条抵库,私借公 款和以其它方式占用现金。 (13)实行财务电算化,认真登记出纳账,做到帐目日清月结。 7.炊事员(班长)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改善伙食。 (2)不断提高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 (3)严格执行大队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好组织纪律,养成良好作风。 (4)搞好食堂、厨房卫生,保证饮食符合卫生要求。 (5)厉行节约,做好主副食品的储藏工作。 (6)落实各种安全措施,预防各种事故、案件的发生。 8.队员岗位职责: (1)服从指挥,从严管理,严格执行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坚决完成上级 交给的各项任务。 (1)熟悉林区“山情、林情、社情”。 (2)积极参与训练,熟练掌握各种器材装备的使用方法,努力提高自身身体素质,努 力在各项训练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 (3)在灭火救援过程中能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积极、勇敢和快速的扑救森林火灾。 (4)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文明执勤。认真学习各项业务理论 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5)队员要主动找中队领导或者大队领导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对中队、大队领导日 常管理中出现处事不公、偏袒下属等行为可向中队、大队领导指出,或者直接向 主管部门反映。 (6)熟练运用珠海市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不断更新系统功能达到实战要求。 (7)负责维护珠海市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正常运作,对接一切与该系统有关的业务。 (8)熟练掌握无人机操作、处理后台传输数据,实现利用无人机进行灾情巡查、监控 追踪、辅助救援等操作。 (9)负责无人机及周边设备的检查、保养、维修。 (二)服务人员的具体安排如下: (1)不定时工时制:因单位工作性质和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采 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轮班制管理办法。 (2)采购人执行法定的及采购单位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 规定给予服务人员享受相应带薪假期。 (3)安排采购人的服务人员接受采购单位领导工作安排。 (4)服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采购人合法的管理规定,并落实好采购人安排的 工作。 (5)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双方领导。 (6)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费、社会保险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代扣 代缴。 (7)采购人退回人员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通报,所产生的行 政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二、对投标人的服务要求: 1.投标人向采购方提供服务,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开展工作,实现与现有技术服务岗位工作的无缝交接。具体岗位安排,由采购人根 据工作需要设置并调整。 2.人员配备要求:服务人员必须具备采购人服务岗位所需要的体能素质、技能素 质、工作岗位资格、工作责任心、纪律性、合作性和无犯罪纪录等方面的要求,并按 照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业务服务管理规范规程进行作业,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做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3.投标人应与在采购人工作的服务人员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该劳动合同的 内容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所规定的条款或事项。 4.投标人负责所有服务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计生等人事 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服务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事务管理服务。 5.投标人负责管理服务人员所有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计划生育等 事宜,并建立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花名册,该名册应详细 载明各服务人员的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家庭住所、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婚 姻状况等自然情况和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档案编号。服务人员的工资由投标人代为发 放,同时负责服务人员工资条的制作发放与签收。 6.采购人有权确定服务人员数量、名单,且有权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技术服 务的具体要求,以及服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7.采购人有权对服务人员进行工作指挥调度,待遇根据岗位变动,得到相应的岗位工 工资,可以是低于原来的待遇。 8.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提出增加服务人员的要求。根据 规章制度或合同,可以减少或更换服务人员。 9.投标人负责解决安排到采购人工作的服务人员的一切劳动纠纷。 10.投标人制订符合采购人实际需要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并提供规章制度 范本。投标人对与派遣岗位相关的人力资源规划、绩效、薪酬、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给予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劳动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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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船舶专业技术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服务费用按每月实际产生费用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需在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每月的30日前向中标人支付当月工资,采购人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对每期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要求,1.由于政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上级政策或文件要求,致使劳务派遣用工人员或方式等发生变化)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中标人必须清楚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项目服务的取得,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船舶专业技术服务 |
项 |
1.00 |
7,118,000.00 |
7,118,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船舶专业技术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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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船员服务人员配置及服务职责要求 (一)服务人员配置
(二)服务职责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职务船员:持有与服务岗位相对应的《船员服务簿》、《适任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一般为男性,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船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能够适应海上工作环境,在六级风力的海况下不会晕船,双眼视力、辨色力正常。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 5.符合服务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或需求,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服从,且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7.健康要求: 中标人应当确保所有船员上船前已通过有资质的检查机构证明其适合所从事的工作的健康检查,持有按照我国政府相应要求签发的有效健康证书或体检表。 8.船员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安排船员到采购人单位接受上船前培训。 9.船员服务场所不固定船舶,不固定时间。 10.船员服务必须遵守甲方、珠海海事局日常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 11.中标人必须做好转接工作,优先聘用现有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允许解聘。 12.用工一周前,应提供人员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健康证书或体检表、相关资格证书及政审资料等)呈用工单位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二、船员服务总体要求 1.中标人与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采购人拟定的岗位条件要求,中标人统一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到用工方工作。人员档案、职称晋升、“五险一金”、工资等均由中标人负责管理、发放。 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后,以技术服务形式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3.中标人以技术服务的形式提供服务,并负责人员劳动人事关系管理职能工作,其中包括办理人员入职手续、人事档案管理、户口接收托管工作、接收党组织关系和工会关系、职称评定、从业资格认定、缴交各种社会保险、劳资纠纷和工伤意外处理、人员请休假安排等人事管理工作。 4.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条款履行。 5.中标人应依法为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住房公积金,缴纳地点为珠海市,不能低于珠海市最低标准。若双方合作期间,国家、省、市对缴费标准有新的政策规定,则须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不另向采购人收费。 6.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目前在岗员工所享受的年度休假。 7.中标人支付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参加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费用(单位缴纳部分)、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等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如需为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工伤待遇(如发生)、经济补偿金(如发生)相关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8.服务人员资标准应满足珠海市最新要求,服务人员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计发。 9.税金:必须按国家规定计算税金;该项具体要求包括代收代付费用不得计算税金,税率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等。 9.管理费,涉及本项目的人力费用(包括流动人员调配费)应全部考虑在内,不另向采购人收费。 10按照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应缴纳的发票税金由中标人承担。 11.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管理费报价包括了与本次管理服务相关的全部费用,不另向采购人收费。 12.如果中标人在本项目中提供的人员有减少,则采购人需支付的服务费用也相应减少,以实际结算的价款进行支付。 三、服务要求 (一)基本服务要求 1.保证执法船艇正常运行,按采购人要求安排服务人员提供技术用工服务,协助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巡航、联动执法、应急和值守、船舶日常维护保养,完成全年水上安全监管目标任务。 2.劳动合同签订:收取、审核技术服务人员提交的入职资料,在收齐入职资料后,用工单位审批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与技术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的备案手续; 3.聘用及离职手续办理、续签、解除手续办理:接到采购人的用工确认或解除用工通知后,30天内到人社部门为技术服务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 4.社会保险缴纳:每月为当月在册的技术服务人员缴纳当月社保费及停办15日前离职技术服务人员当月社保;在新入职技术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后2个工作日内为其缴纳入职当月社保费;按照政策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5.公积金缴存:每月30日前按照要求为技术服务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按照政策办理公积金基数调整,按照文件及时办理公积金缴纳人员增减变动手续; 6.发放薪酬及扣税:每月5日前核算技术服务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数据;按时(每月15日前)发放技术服务人员上月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为技术服务人员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协助处理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手续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积极处理工伤伤残补助申请。 8.技术服务人员发生重大疾病、非因工死亡等事故,采购人协助中标人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9.负责技术服务人员经济赔偿的手续办理。 10.负责处理技术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11.服务期内发生劳资纠纷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12.中标人对项目的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实施。为保证管理的效率,中标人须配有项目专员,每月不少于1次到采购方对被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检查与跟进等工作。 13.因人员辞职而需新招聘员工的,招聘工作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4.吸收技术服务人员为工会会员,按全国总工会及上级工会的要求,开展工会节日及生日慰问、办理工会互助保险等活动,保障工会会员合法权益。 15.人事信息数据管理:建立员工管理数据库;及时更新录入员工人事信息数据; (二)技术要求 1.中标人按采购人具体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服务人员完成采购人日常业务工作。 (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服务人员按照采购人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2)中标人负责所有技术服务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基础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技术服务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3)技术服务人员到岗后,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有义务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有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个人资料,采购人承诺不随意对外泄露。 (4)中标人应定期(每季度不少于1次)与采购人就技术服务人员的品德、技能、考勤、业绩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并交换意见。及时调查掌握技术服务人员的异常反应,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技术服务人员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采购人与技术服务人员之间的管理矛盾。 (5)中标人应经常性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监督检察技术服务人员执行采购人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采购人对违规违法员工进行处理,维护采购人正常的经营秩序。 2.人员配备与岗位要求 中标人的技术服务人员应符合采购人的用人要求,无违法犯罪或违反计划生育记录,并具有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要求,海上行动必须服从上级指挥,严格履行国家赋予采购人的相关职责。 3.工作时间 全体技术服务人员工作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 4.用工及薪酬福利 (1)采购人根据业务需要和岗位设置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用工需求。 (2)中标人收到采购人用工需求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安排相应的招聘事宜。中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基本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员的汇总及明细资料。 (3)采购人对中标人选派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确定获得录用资格的人员名单。采购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中标人推荐的技术用工服务人选。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中标人办理有关录用及外派手续。 (4)中标人组织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体检和审验、收集相关证件并备份采购人。 (5)中标人通知拟录用人员入职,并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 (6)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技术服务人员。中标人调换技术服务人员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7)服务人员入职时按照消防员(水手)职务签订劳动合同,待用工单位审核并任命相关职务后,按照聘书上职务发放相应工资,人员解聘按相关制度执行。 (三)服务人员管理要求 1.中标人应教育技术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采购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2.采购人的性质要求技术服务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能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中标人应教育技术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 3.采购人负责技术服务人员的岗位安排、工作调度、监督及考核,协助中标人进行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及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等事项。 4.技术服务人员不服从采购人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违反采购人的劳动纪律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通知中标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5.合同期内技术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随时退回技术服务人员或要求中标人更换技术服务人员,但必须向中标人提供经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可的,或者该技术服务人员自认的合法有效的下列事实的证据材料: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采购人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技术服务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采购人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采购人提出,拒不改正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更换人员: (1)技术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采购人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技术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 7.中标人全权负责技术服务人员的用工管理、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退休办理以及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技术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提供采购人备案。 四、其他要求 1.如因中标人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中标人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采购人更换合格的人员。 3.服务期内,必要时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工作质量、履约情况、社保购买情况、工作配合度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和标准由采购人另行制订,并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该附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考核合格则继续履行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则终止服务合同。 4.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由采购人进行分配、管理。 五、违约责任 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以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后解除服务合同。 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以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后解除服务合同。 3.由于中标人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服务人员的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4.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发生机构改革或财政拨款无法到位等政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服务人员,造成服务合同不能完全履行,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5.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并生效后15天内未能配齐符合采购人需求的人员,则视为中标人主动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被服务人员的考核工作,由采购人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奖惩由中标人落实。考核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10天时间内更换员工。在服务期间,技术服务人员因为调走、辞职或被中标人辞退等原因导致服务人员不足的,而中标人在15天内未能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服务人员时,则视为中标人主动违约,采购人有权主张中标人按中标总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6.若中标人在服务某阶段时期内违反其服务承诺或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三次或以上,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本期项目服务费。 六、对服务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一)各方职责: 1.采购人为项目甲方角色,对中标人的服务实施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项目的决策和总体监督,对项目的宏观的把握和整体推进。 2.中标人为项目乙方角色,承担服务项目需求调研、具体的实施工作,受到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 (二)服务项目要求:中标人必须就采购人提供的全部内容和服务要求做出回应,提供切合该服务项目的整体解决方案,并在项目范围内完成指定的工作和负责解决全部的业务问题。中标人必须对采购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和质疑作出实质性的回应。 七、对服务单位的要求 1.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中标人按采购人实际要求提供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更换的,则必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经试用符合要求方可更换。 3.中标人有义务做好技术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4.在中标人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实施监督检查。 5.在服务合作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岗位调配,对不能胜任或不符合业务要求的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更换。 6.为确保招聘的人员确能胜任采购人的工作岗位,技术服务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能上岗。未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人员,采购人不接受其技术服务,投标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7.中标人以技术服务的形式提供服务,并负责技术服务人员劳动人事关系管理职能工作,其中包括办理技术服务人员入职手续、人事档案管理、户口接收托管工作、职称评定、从业资格认定、劳资纠纷和工伤意外处理、技术服务人员请休假安排等人事管理工作。投标人根据当地有关社保、住房公积金规定,缴交技术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若国家、省、市政府在缴交期间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8.采购人具有督促、监督投标人按有关劳动法规为派驻采购人的技术服务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薪酬发放、个人所得税等权利。 9.罚则 (1)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并生效后15天内未能配齐符合采购人需求的人员,则视为中标人主动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在服务期间,技术服务人员因为调走、辞职或被中标人辞退等原因导致技术服务人员不足的,而中标人在15天内未能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技术服务人员时,则视为中标人主动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本期项目服务费。 (3)因中标人业务人员蓄意破坏设备设施、违反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一经查实,则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中标人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若中标人在服务某阶段时期内违反其服务承诺或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三次或以上,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本期项目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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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