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雪峰山高山台地旅游度假区片区村庄规划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150万元整
三、项目概况:
邵阳市隆回县雪峰山高山台地旅游度假区片区是湖南省13个省级示范性片区之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村庄规划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省级示范性片区村庄规划质量提升,依托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片区产业协同发展、交通互联互通、设施共建共享、风貌整体塑造、要素集聚节约等,促进片区协调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湘村”。
四、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隆回县雪峰山高山台地旅游度假区片区村庄规划编制服务,具体包括:
(一)建立“4+1”的片区村庄规划体系: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下,以“片区规划优体系、村庄规划落布局、乡村设计塑风貌、农房设计管建房、特色专题强支撑”为导向,结合雪峰山高山台地旅游度假区片区实际情况,构建“4+1”规划体系。“4”是指片区规划、村庄规划、乡村设计和农房设计。片区规划注重整体统筹,村庄规划是对片区规划的落实,乡村设计注重风貌塑造,农房设计注重建房指引。“1”是指自选特色专题。
(二)片区规划:开展已有规划评估,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规划重点;落实上位规划要求,明确发展定位;统筹国土空间布局,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统筹产业发展,明确产业分区,安排产业设施用地;统筹片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干线公路布局,优化乡村道路交通网络;统筹确定电力、燃气、供水、污水、通信、环卫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规模;统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明确重点区域、整治内容等;统筹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出风貌塑造管控要求;制定建设项目清单,明确项目位置范围、建设内容、建设时序等。
(三)村庄规划:落实传导片区规划各项内容,对各个行政村的土地利用、产业用地、农民建房、设施布局及近期建设项目进行说明。明确各村组农民建房区域范围;落实产业用地及配套设施布局和规模,明确用途、建设强度等;落实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空间和建设强度要求;安排乡村建设行动近期建设项目。
(四)乡村设计:明确片区整体风貌定位;对片区范围内共性的风貌要素,如道路、水系、庭院景观、标识标牌等制定详细设计引导,提供改造前后对比图或设计效果图;对农村居民点开展详细设计,选取重要居民点和重要公共空间节点开展设计,形成平面布局图和效果图。
(五)农房设计:以安全、实用为前提,尊重村民生产生活习惯,突出乡土特色,明确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建筑体量、建筑材质等,制作户型效果图。对闲置房屋或有地域特色的传统民居,提出整治、改造利用方案开展建筑设计,复活建筑功能。
(六)专题研究:结合片区规划需求,开展旅游策划专题研究。
(七)成果要求:总体上形成一份文本、一套图集、一个专题研究、一个数据库。
1.文本:内容应包括片区规划、村庄规划、乡村设计、农房设计主要内容,专题成果内容应纳入文本相应篇章。
2.图集:片区层面图纸应包括综合现状、功能结构、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布局、道路交通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生态修复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布局等图纸;村庄层面分村出图,每个村至少要包括综合规划图、规划公告图等图纸;乡村设计图纸应包括片区规划总图、重要居民点的规划总平面图、公共空间节点平面及设计效果图等;农房设计图纸应包括不少于三种户型及样式效果。可结合实际增加相应内容。
3.专题研究:应包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现状与前景分析、规划设计、设施配套及运营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4.数据库:根据村庄规划数据建库标准和要求,采用省级统一下发底图底数及村庄规划数据库模板,制作片区村庄规划数据库。规划成果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五、村庄规划编制服务承包范围:
序号 |
省级示范性片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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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乡镇 |
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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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虎形山瑶族乡 |
崇木凼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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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虎形山瑶族乡 |
富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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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虎形山瑶族乡 |
虎形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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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虎形山瑶族乡 |
草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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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虎形山瑶族乡 |
水栗凼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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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虎形山瑶族乡 |
白水洞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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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虎形山瑶族乡 |
大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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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虎形山瑶族乡 |
四角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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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虎形山瑶族乡 |
茅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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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虎形山瑶族乡 |
万贯冲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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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年)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
5.《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2年)
6.《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
7.《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实施细则》(2021年)
(二)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4〕1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
6.《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
7.《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
8.《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门墙亭廊栏”建设管理的通知》(农办社〔2023〕12号)
9.《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湘发〔2020〕9号)
10.《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29号)
11.《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乡村风貌管控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65号)
12.《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五千工程”建设“和美湘村”的意见》
13.《湖南省白然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级示范性片区和省级示范性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年)
14.《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年)》
15.《湖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16.《湖南省村庄规划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17.《湖南省村庄规划质量评估技术指南》
18.《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19.《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隆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三)相关标准、规范
1.《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2.《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18055-2012)
3.《农田水利规划导则》(SL 462-2012)
4.《村庄整治技术标准》(GB/T 50445-2019)
5.《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
6.《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32000-2015)
7.《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GB/T 38353-2019)
8.《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 38699-2020)
9.《村镇照明规范》(GB/T 40995-2021)
10.《通信和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风貌管理规范》(DJG330523/T 045-2022)
11.《儿童友好乡村建设规范》(T/ZSM 0009—2022)
12.《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修订版)》
13.《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修订版)》
14.《湖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15.《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五)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服务。除上述标准规范外,还应满足经与采购人所签订的合同要求。
七、规划编制项目组人员要求:
1.项目人员不少于8人,项目组需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以及具有“城乡规划、土地工程、测绘工程、风景园林、给排水、电气、生态环境、建筑”专业的工作人员;
2.供应商拟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团队成员)需和响应文件里提供的人员信息保持一致,并且需要全程参加本项目规划服务、方案和成果汇报会,中途也不得变更人员。
八、报价要求:
1.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以及最高限价(如设定),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而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服务、设备、材料、利润、税金、配件、辅材,以及验收、人工、管理其它相关服务及后续服务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对于本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之中。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
九、服务期限、验收标准及付款方式:
1.服务期限: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合格的成果交付和数据库入库。
2.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验收,规划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及隆回县实际情况。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初步方案编制且通过县级部门和专家审查后付合同金额的70%,剩余合同金额的30%待成果通过省级部门联合审查并获取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十、其他要求及说明事项:
1.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规划范围涉及的经济社会、土地利用、上位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所需基础资料。
2.保密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规划以外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使用过程资料、成果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如有泄露采购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3.现场踏勘:采购人不另行组织对本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踏勘,有关踏勘事宜由供应商与采购人联系自行处理;供应商在投标前与采购人联系进行现场勘查,以利于供应商对本项目需求进行全面了解,从而合理制作响应文件和报价,现场勘查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