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环境监测在环境监督管理中占主要地位,通过制订并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可有效管理、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及其效果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以便进一步改进环保工程措施,更好地贯彻执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确实保护好环境资源和环境质量,实现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1施工期的环境监测计划
1.1.1施工中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底泥疏浚过程的泥沙散落及余水排放对水库的影响,主要污染因子是SS、COD、TP、TN,还会对库区水生生物造成影响;疏浚、鸟类栖息地构建对库区底栖生物的影响;底泥疏浚、脱水、栖息地构建过程产生的恶臭影响;施工机械和船舶的含油废水对库区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污染因子是石油类;另外,还有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和燃油废气影响。
1.1.2地表水环境监测计划
1.1.2.1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计划:施工中的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是底泥疏浚过程的泥沙散落及余水处理系统排放水对水库的影响,主要污染因子是SS、COD、TP、TN等;另外,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船舶油类物质可能存在少量跑冒滴漏现象,主要污染因子是石油类。
1.1.2.2监测点位及监测技术要求:施工期水质具体监测断面、监测项目、监测周期、监测时段及监测频率详见表1、图1。
1.1.2.3采样及分析方法:参考《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七部分入海河流监测》(HJ442.7-2020),若水样盐度<2,按照地表水对待,否则按海水对待。鉴于杏林湾水库受海水影响,各个区域的水样盐度暂时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可根据监测点位的实测盐度情况,选择《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22)或《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17378.3-2007)中规定方法执行水质采样,样品分析根据该监测点盐度情况选择《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方法或《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1.1.3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1.1.3.1监测点位及监测技术要求:本工程排入杏林湾的水污染源主要是余水处理系统排放口中,其监测项目、监测周期、监测时段及监测频率详见表2。
图1地表水跟踪监测断面平面布置图
表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监测要求一览表
项目 |
监测断面 |
监测项目 |
监测周期、时段及频率 |
地表水 环境质量 |
月光环(市控断面) |
pH、水温、DO、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硫化物、石油类、叶绿素a、透明度。 |
施工期每年的丰、平、枯水期各监测1期,每期2天。施工高峰期可另外加密监测。 |
闽台岛码头(市控断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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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鸟长廊(市控断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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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溪水闸下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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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运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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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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栈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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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杏海堤水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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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城A区淡泊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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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头溪入库断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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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排洪渠入库断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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蔗园西侧码头 |
备注:具体监测频次及点位根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表2施工期余水处理系统总排口监测要求一览表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周期、时段及频率 |
岛余水处理系统总排口 |
pH值、色度、SS、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硫化物、石油类 |
施工期每月监测1次 |
备注:具体监测频次及点位根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1.1.3.2采样及分析方法:水样采集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的规定方法执行,样品分析方法按照《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规定的方法执行。
1.1.4大气环境监测计划
1.1.4.1大气环境质量跟踪监测
监测点位及监测技术要求:监测点主要布设在距离清淤区较近的居民区、景区,监测项目、监测周期、监测时段和监测频率详见表3、图2。
表3大气环境监测要求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周期、时段及频率 |
备注 |
在IOI棕榈城、水晶湖郡、莲花新城、莲花首岸、园博湾上、中航城国际社区A区2期、中航城国际社区A区3期、园博湾景小区中选取距离疏浚施工区最近的居民点分布布置1个监测点,同时,在中科院城环所、厦门市环境宣教中心、水上运动中心、航海岛意远桥、闽台岛皓洁桥、闽台岛码头、主展岛东北点、主展岛旧堤处、主展岛西侧分别布置1个监测点 |
氨、硫化氢 (园博湾上、航海岛意远桥两处加测TSP) |
每季度监测1次,涉及体育岛临时土建工程施工高峰期加密监测,每次连续监测3天,每天至少监测采样4次(02:00、08:00、14:00、20:00)。 |
提供小时值 |
备注:具体监测频次及点位根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图2大气环境质量跟踪监测站位布置图
1.1.4.1.1.监测及分析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中规定方法执行。
1.1.4.2场界大气污染物跟踪监测
①监测点位及监测技术要求:监测点主要布设在体育岛施工场界外,监测项目、监测周期、监测时段和监测频率详见表4。
表4场界无组织排放监测要求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周期、时段及频率 |
备注 |
体育岛施工场界外四周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颗粒物 |
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监测1天,每天至少监测采样4次 |
提供小时值 |
备注:具体监测频次及点位根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②监测及分析方法:按照《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规定方法执行。
1.1.5声环境监测计划
1.1.5.1声环境质量跟踪监测
①监测点位及监测技术要求:根据施工区沿岸的居民点分布情况,对施工期各敏感点(可与大气环境质量跟踪监测点一致)进行监测,施工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及监测项目、监测周期、监测时段和监测频率详见表5。
表5声环境监测要求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周期、时段及频率 |
工程周边200m范围内居民点、研究所等敏感目标(可与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一致) |
Leq |
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不少于10min,夜间不施工可仅监测昼间(06:00~22:00)。 |
备注:具体监测频次及点位根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②监测及分析方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规定方法执行。
1.1.5.2场界噪声排放跟踪监测:施工期,对体育岛施工场四周场界噪声排放实施跟踪监测,监测点、监测项目、周期和频率见表6。
表6场界噪声排放监测要求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周期、时段及频率 |
备注 |
体育岛施工场界外四周 |
Leq |
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分别监测昼间、夜间等效声级持续时间20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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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监测频次及点位根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①监测及分析方法: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规定方法执行。
1.1.6水生生态调查
主要在疏浚区及底泥原位恢复区选择不少于4个取样点进行监测,监测项目、监测周期、监测时段和监测频率详见表7。
表7施工期水生生态调查要求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周期、时段及频率 |
同现状水生生态调查站位中的S1、S2、S4、S5 |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游泳动物、底栖生物 |
春季、秋季各监测一次 |
备注:具体监测频次及点位根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1.2运营期的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常规的生态养护和水面保洁工作,生态养护和水面保洁产生的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基本不会对杏林湾造成其它影响。为了持续跟踪淤泥清淤、内源控制对水库水质的改善情况,以及水生生态、鸟类恢复情况,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配合采购人开展运营期跟踪监测。跟踪监测的指标、点位参考施工期的监测方案,根据项目要求适当调整指标、频次及监测周期。
1.3事故应急监测计划
1.3.1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项目在发生施工溢油或漏泥事故后主要的水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状况,掌握其扩散运移以及分布规律,在事故发生时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事故周围的水质、生态环境进行动态监测,监测工作应贯穿整个应急救援过程,应及时地将监测结果报告给应急救援指挥部。
1.3.2监测布点:库区发生船舶或车辆燃料油泄漏或输泥管淤泥泄漏进入水体事故后,应在事故泄漏点及周边设置事故应急监测点,严格掌握污染带的运移规律以及时空变化。
1.3.3监测项目
1.3.3.1库区水质:pH、SS、COD、溶解氧、水温、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等。
1.3.3.2水生生态:游泳动物(鱼类体内石油烃含量)、底栖生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
1.3.4监测频次:每个监测断面应每隔半小时或者一小时取样分析,在重要的水监测点应根据事故事态的严重程度适当加密监测频次,控制污染物,从而绘制污染带等浓度分布等值线图,掌握污染带扩散范围和扩散方向。
1.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环境跟踪监测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及路线、质量保护措施、重难点分析、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方案、突出事件处理方案等,保证项目的顺利执行。
1.5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现场踏勘安全措施、采样方案、服务人员安全技能方案、工作交接方案等保证项目及人员的安全。
1.6供应商应承诺在提供服务时,选用其投标承诺的人员并确保服务人员相对稳定,人员不随意更换。其承诺的人员,在合同签订后的6个月内不允许更换,超过6个月后,人员若需更换的需经采购人同意,且更换人员的职业资格、职称等不低于原有人员。
1.7供应商应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遵守保密义务,与涉及项目服务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按磋商文件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2、人员及设备要求
2.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类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2供应商拟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环境类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2.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团队中必须配备环境工程或者分析化学专业硕士人员各一名人员,专业构成完整且提供材料符合要求。注:须提供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毕业证、职称证书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本单位社保缴交证明。
2.4供应商拟派出承担本项目单独采样人员不少于2名,具有环境类专业。须提供投入本项目采样人员毕业证书,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本单位社保缴交证明。
2.5针对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置最少6名中级或以上技术人员;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本单位社保缴交证明。
2.6本项目供应商应拟配备沉积物前处理和检测设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仪/计、红外测油仪,注:须提供发票复印件佐证,若为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备查。
2.7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采样车辆,以便项目服务的,须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属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佐证。
2.8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备采样船只以便项目服务:承诺成交后提供船只配备按时完成水上采样等水上服务要求。
2.9供应商自行负责本项目下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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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28个月内完成项目服务并提供验收合格的检测报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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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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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有关合同附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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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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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说明:(1)验收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2)整体验收:成交人根据采购要求进行项目服务、监测、编制报告后,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项目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测评。其测评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4)验收时成交人必须派代表参加。(5)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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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双方签订合同后,成交人按照每半年提交项目分项报价表及实际出具检测报告情况,采购人核验通过后,待财政拨款至采购人账户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开具的100%合同总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达到付款条件起9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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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0% 说明: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3%,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中标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现金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或履约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方式提交,且其备案处于有效期内。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始于合同签订之日,终止日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待本合同履行完,经采购人验收确认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内成交人无违约情形并且无合同纠纷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清履约保证金。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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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28个月内完成项目服务并提供验收合格的检测报告。2、付款方式补充因合同支付方式为固定范本,故支付方式按如下要求执行:2.1、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成交人开具正式发票后,由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2、采购人根据成交人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成交人提交试验研究中间成果后,收到成交人开具正式发票,支付合同总价50%作为进度款。2.3、研究成果报告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且成交人无违约扣款的情形下,根据项目结算价格,成交人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人支付剩余20%合同款项。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格以厦门市(区)财政审核中心为准(若有),否则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为准。2.4、若因财政拨款迟延导致采购人未能及时付款的,成交人应充分理解,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