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崇左市委员会党校
二、物业名称:崇左市委党校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采购内容:崇左市委党校2025-2027年物业服务
四、服务期限:三年
五、技术商务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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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崇左市委党校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1项 |
物业管理 |
一、项目简介: 崇左市委党校占地面积约156亩,建筑面积为49837平方米,绿地面积及其它54728.97平方米,教学楼5层,其中一层为架空层,行政楼5层,图书馆5 层,信息中心4层,会议中心1层,学员公寓6层,体育馆2层,工勤楼4层,食堂3层,专家楼 6 层。配套设施有小型中央空调,配电房,电梯15部。 二、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公共部位设施设备、水、电日常维修、养护管理。 2、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管理。 3、校园内所有环境卫生,教学楼所有教室内及公共走廊通道、行政楼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图书馆、信息中心、会议中心、体育馆各楼层楼梯及楼梯间、电梯间、门厅、走廊通道、窗户、天花板、楼顶天面公共场所、公共部位、主干道、停车场等清洁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 4、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 5、区域内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公共秩序维护,包括门岗执勤、巡视、防盗、防火、灭火。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辖区内一切与治安有关的工作。 6、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客户情况的管理。 7、代抄水电表以及与水电管理部门核对。书报、开水及其它物品的送达服务。 三、服务工作标准 : 1、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优雅的办公、学习环境。 2、提供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要求。 3、主动、积极地加强联系,多途径、多渠道征询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4、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5、积极提供其他特殊项目的服务。 三、 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标准: (一)房屋外观: 外观完好、整洁,外墙装饰无脱落、无污迹、无乱搭乱建、公共设施无随意占用。 (二)设备运行: 1、保证水、电等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预防故障和养护及管理到位。 (三)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养护管理制度。 2、保证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 (四)公共环境: 1、卫生达到国家爱卫会优等标准。 2、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菌。 3、公共场地保持清洁,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4、定期对所辖物业进行虫害的杀除工作。 (五)园林及绿化: 1、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2、园林设施完好整洁,绿化物常绿常新,花草树林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枯死。 3、争创全国城市物业服务优秀示范荣誉。 (六)交通秩序: 1、车辆进出有序;“门前三包”达到有关部门的要求。 2、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七)治安、消防: 24小时值班巡逻,无违法犯罪、失窃、被盗、被劫及打架斗殴、火灾事件发生,公共秩序良好。 (八)各项工作须有应急预案,有专人负责;急修要求随叫随到,小修要求20分钟内到位。 (九)物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落实到位。 (十)上岗人员必须经过系统、规范的岗前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十一)应该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合理设置岗位人员,人员区分岗位统一服装上岗,佩戴注明工作人员姓名、相片的工作证上岗。 四、崇左市委党校物业服务中心人员配置图: 五、崇左市委党校物业服务中心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 1、办公室: 性质与任务 是项目的管理主体,负责项目整体的策划管理、后勤保障、指令决议执行情况,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负责日常培训计划,工作安排、指导、监督和考核。 人员配置:
2、秩序管理部: 性质与任务 是维护校内物业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治安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与交通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理以及整体形象礼仪的展示等工作。 人员配置:
3、 环境管理部:性质与任务 是负责环境卫生管理、消杀、灭四害工作和绿化养护管理。 人员配置:
4、工程维修部:性质与任务 是保证正常运行的专业技能部门,负责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 人员配置:
六、物业公司工作的监管指导和责任追究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物业公司的工作由学校指导和管理,同时受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纪委等部门的监管。在服务期内,凡发生下列情况,将追究物业公司相应责任: 1.对保安执勤时不履行工作职责,有脱岗、串岗聊天、在岗位看书报、打瞌睡和干与本岗位无关事情的,或在岗位烤火,发现在校园遛狗、飙车等不良行为不制止的,在保卫处提出书面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进行整改,否则,学校有权扣除当月物业公司5%的保安服务费。 2. 因物业公司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造成损失,公司负有赔偿责任。如有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等场所内被撬门破锁、破门破窗而入、攀爬入室导致财产被盗损失,物业公司须按所有损失80%的比例承担经济赔偿。 3. 对物业保安执勤期间不着保安服装或携带装备不到位的,在保卫处提出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否则,学校有权扣除当月物业公司5%的保安服务费。 七、有关事项 1.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认真履行该方案的权利和义务。 2.学校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指导和监督。 3.物业公司必须负责校方的校园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及应急处置突发方案等工作。 4.物业公司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5.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增加人员和减少人员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八、其他事项 1.物业公司从业人员的工资及每年应有的福利费、奖金、加班费等由中标单位负责,工资水平应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中标单位需按国家规定为每位从业人员交各种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其他超出上班时间的加班,中标单位须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如有员工反映加班没有加班费,经核实确认的,业主有权从每月向中标单位支付的服务费中扣下相应的费用。当现场管理和保安人员有缺员时,中标单位必须在3日内补齐人员,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以从业人员的月工资总额除以22天为基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发放给加班人员。以上各项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业主不再支付相关需要费用。对以上不作响应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2.业主与从业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中标单位必须按劳动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从业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管理,并遵守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涉及劳务纠纷和劳动事故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中标单位和从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伤亡等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负,与业主无关(中标单位需有书面承诺)。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对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进行书面承诺。对以上要求不作响应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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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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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业正式进场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 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延迟签订合同的,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提供服务地点:广西崇左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 服务期限:3年。 5. 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达不到规定合格标准的,采购人可以视情节轻重扣除考核月份的物业管理服务费(50~1000元/次)。同时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成交人的物业管理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划拨。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以停止支付物业管理费,或解除服务合同。解除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参与采购人重新采购的物业服务采购的竞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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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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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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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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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磋商报价必须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包含物业服务人员的住房及办公设备费用,工作人员工作服、工资、社会保险、节假日奖金及加班工资以及所有围绕大楼保洁、安保、养护人员服务费以及等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2.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自行到实地进行勘察,勘察费用自理。 ▲3. 成交人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崇左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实施专业化统一管理。 ▲4. 成交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广西和崇左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以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规定要求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按该条款要求充分考虑“人员配置要求”中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费、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 ▲5. 供应商若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增设规划设施设备以外其他设施设备的,视为供应商自愿承担费用,成交后须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实施。 ▲6. 成交人可将电梯、消防、空调的修护保养委托给有资质第三者进行维护保养(如有)。 ▲7. 采购单位负责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日常卫生间耗材等。其他物业服务中所需各类制服等及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日常办公用品由成交人负责(含卫生保洁用具保洁车辆运维费用)。 8. 售后服务要求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2)如遇采购人等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特殊紧急事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特殊处理。 (3)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合同约定人数及岗位配备齐全,各岗位人员资格要求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9.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提供具体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制度、服务方案、服务保障及应急方案、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综合管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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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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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人提交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合同价格按月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在每月月底30日前将相应金额的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物业管理服务费足额转到乙方指定的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