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认真贯彻2024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高标准农田全面检查评估、“上图入库”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高标准农田检查评估、“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4〕6号)工作要求,为了确保如东县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技术服务(以下简称“调查摸底”)工作顺利实施,如东县农业农村局拟采购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技术服务单位。
二、服务范围
工作范围为2011年以来已建成并完成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包括:清查评估入库的2011—2018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建设管理的高标准农田项目,2019—2023年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建设管理并纳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以及耕地内未建高标准农田区域地块。
三、服务内容
1、前期工作
(1)方案编制。开展项目调研,编制调查摸底工作方案,明确调查摸底工作的目标、内容、步骤、技术路线、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保障等,为实施调查摸底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2)宣传与培训。开展调查摸底宣传工作以及相关业务培训。
(3)硬件保障。按照《江苏省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工作总体执行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配备满足调查摸底工具(WEB)系统单机运行的PC 终端1台,可联通互联网的PC终端1台。
2、数据收集整理
按照省级制定和下发的数据资料参考表,收集整合高标准农田竣工图纸、工程设施定点定位表、工程设施矢量数据等基础资料。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初步整理,包括资料的可利用性分析、资料的匹配性分析和资料的综合分析,将整理分析后的纸质图件成果扫描矢量化,进行各类调查成果叠加分析。
3、高标准农田项目位置面积复查与校核比对
据省级下发的 2011-2023 年度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项目清单与基础数据,核实修正项目清单与基本信息,补录缺失矢量与信息,补录自建补建项目,合并重复上图项目,修订和划定项目范围,完成上图入库数据审核确认与汇交。核实确认项目重叠情况、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情况分析成果。
4、数据采集与调查
(1)工程设施采集与上图
以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为调查单元,依据工作底图和调查摸底工具,通过资料收集、数据处理、实地踏勘等方式,调查核实项目范围内各类工程设施信息,重点采集工程设施的属性信息、运行状态和管护情况等信息,以及其他关联工程类别和矢量信息,完成数据上图。
(2)产量信息采集
以建成高标准农田地块为调查单元,依据工作底图和调查摸底工具,结合工程信息采集,同步对种植结构、利用情况、粮食单产等信息进行采集。
(3)种植经营模式调查
以建成高标准农田地块为调查单元,依据工作底图和调查摸底工具,结合工程信息、产量信息采集,利用最新承包地流转调查登记和村级承包地流转备案资料等,同步对耕地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规模流转、经营主体类别、经营模式等信息进行采集。
(4)耕地内未建高标准农田区域调查
针对未建高标准农田区域,以耕地地块为调查单元,调查该地块的种植与利用现状等信息。
(5)调查信息自检汇总
利用调查摸底工具,对内业预处理和实地调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内业自检审核,并进行汇总。
5、数据成果汇总
对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工作的成果数据进行检查,保证数据完整性、空间数学基础与数据格式正确性、标准符合性、空间拓扑、图数一致性等方面的质量。汇总上报县域范围内已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粮食产能、耕地流转等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数据及其他调查数据。
6、调查摸底成果编制
根据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数据,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工作总结报告和工作技术报告。
四、成果要求
1、编制如东县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工作总结报告;
2、编制如东县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工作技术报告。
五、服务期限
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省、市各级主管部门要求。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初步成果经采购人认可并报市汇总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成果通过省级认定,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