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为进一步提升市政公园的品质,给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我中心拟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取公司开展市桥街辖内市政公园日常的绿化养护、清扫保洁、后勤服务和日常维护工作。
2、项目名称:2025-2026年市桥街市政公园维护管养护服务
3、预算金额:6916600元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采购包1(2025-2026年市桥街市政公园维护管养护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按季度付款,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场开展提供相应服务时。每项服务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场开展后,在采购人收到合法的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该项目服务首先进入服务期的子项目服务的第一年服务费的30%支付预付款,后续服务费用按相应合同金额按季度支付,通过银行划账或支票的方式付款。如中标人有被扣减服务费项的,按扣减服务费后余额划拨,如中标人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前1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请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中标人不能因费用拨付滞后而影响该项目正常工作开展。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必须与聘请的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负责支付工人工资、福利津贴(五险一金)、税费、场地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供应商派驻到采购人的全体员工必须遵守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坚决贯彻采购人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听从采购人主管部门的指挥调动,以确保本项目的正常运作。 3、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违反计划生育和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服务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4、为保障保洁服务的延续性以及人员的稳定性,中标供应商的组织机构必须完整,人员配置必须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完整接收原公园管养服务的各种工作人员,并依照《劳动法》进行聘用和管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解聘原工作人员的,必须经采购人批准。 5、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广州市用工标准。中标服务商负责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依法、及时、足额支付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加班费(包括正常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过节费等。如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中标服务商须按要求相应调整);并向有关政府部门缴纳工人的广州市社会保险费(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金)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等。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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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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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 |
1、供应商对所属聘用人员必须按《中华人民国和国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办理各种的用工手续,按法律法规的要求支付其报酬; 2、供应商对所聘用服务人员的管理负有全部责任; 3、采购人对供应商的管理方案、组织机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审核权,中标供应商在实施前要报采购人审批。 4、供应商录用的员工必须要严格审核,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访录,服务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遵守职业操守; 5、服务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可靠,身体健康、业务技术强、五官端正形象好、勤奋工作、责任心强、文明礼貌、言行规范、服务意识强; 6、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统一工号标志; 7、服务人员要求全职,不得兼职。 8、供应商保洁服务的组织机构必须完整,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满足采购人定人定岗的需求,须配足人员和相应的工具。 9、绿化养护需配备工程指挥车1辆,运输车(载重1T以上)2辆,高空修剪车或升降车1辆;同时配农药喷洒机、绿篱机、剪草机(走式、背挂式),以及随车配备所需的一切机械、工具、防护药物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公园服务 |
2025-2026年市桥街市政公园维护管养护服务 |
项 |
1.00 |
6,916,600.00 |
6,916,600.00 |
1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5-2026年市桥街市政公园维护管养护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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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内容: (一)总体概述
备注说明:供应商应对每一采购内容分别进行报价,根据服务期限待上一供应商完成上一合同服务后进场开展工作,开展工作后再开始计算响应服务费用。 (二)项目明细 1、市政公园绿化养护明细
2、市政公园保洁及后勤管理服务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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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要求 本项目为大包干项目。服务期内,报价总额不作任何调整,所需的一切费用(各种税金含转支付税费、工资福利、劳保用品、环卫津贴、用具、用料、消耗品等物价升降的调整以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因市场物价影响而波动的,采购人毋须向供应商支付任何约定外费用。 1、绿化养护要求: (一)养护要求 公园绿化养护应当执行广州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 术规范》 (DB4401/T6)中的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健全公园绿地养护管理制度,根据公园功能、风格、特 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管养计划,实施科学绿化。养护质量要达到《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 6-2018)一级养护质量标准,按照《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园林种植土质量》执行。 (1)《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 6-2018)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1 总体要求: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日常管理到位,建有工种齐全和固定的养护队伍;植物长势 良好,叶色正常,病虫害危害株率不超过同种类植株的3%、草坪杂草率小于5%;及时补植,没有死 株、缺株及黄土露天现象;园林建筑及绿地设施维护得当,保洁措施到位,绿地整体景观良好。 1.2 各类园林植物养护要求 1.2.1 草坪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草坪修剪及时,修剪高度保持在 6~8cm,整齐,四季常绿,覆盖 率达 98%以上,杂草率低于 5% ,无坑洼积水,无垃圾及堆料堆物。 1.2.2 乔木树冠完整、美观,生长旺盛,开花正常;主侧枝分布均匀,分枝点高度与树种特性相适应, 分枝不影响游览和观景。行人道或非机动车道的行道树体量、高度保持一致,下缘线和分枝点高度以2.5~3m 为宜,倾斜率小于3%,无死株、缺株;机动车道行道树枝下高以 3~4.5m 为宜。 1.2.3 花灌木生长旺盛,株型完整,开花适时,花繁叶茂,花后修剪及时。地被植物生长旺盛,覆盖 率达到 100%,无恶性杂草,无死株、缺株。 1.2.4 花坛、花带及绿篱轮廓清晰、层次分明,整齐美观,无残缺,无杂草,修剪及时、得当。花坛 图案清晰,色彩鲜艳,花朵繁茂,花期一致。 1.2.5 造型植物修剪及时,形态齐整、流畅。规则式种植的造型植物,形状或体量保持一致;自然式 种植的,形状和体量符合设计和景观的要求。 1.2.6 藤本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牵引得当,覆盖率不低于 90%。 1.2.7 草本花卉生长旺盛,植株健壮,株型匀称、完整美观,开花适时,花繁、色正,开花时覆盖率 达到 95%以上,无枯枝残花,无缺株、倒伏,无杂草;花后修剪规范。 1.2.8 水生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生长地域符合景观要求。 1.2.9 改植于发出整改通知书 3 天内完成。补植的植物种类应保持与原植物品种相同、规格接近,以保 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草坪补植或改植后一个月内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其它植物补植或改植的成活率 达到 100%。对已呈老化或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和花卉应及时进行改植。 1.2.10 病虫害防控及时、有效。有害植物的危害得到及时治理,受害植株不超过同种类植株的3%, 无鼠害,无明显影响植物景观效果病虫草害。 1.2.11 修剪考虑植物的生长特点,确定修剪时间,以疏枝为主,慎用短截,减少伤口,切口要平。常 年开花植物侧重培养花枝,四季有花;乔木整形效果要与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行道树修剪 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內膛不空通气透光。 1.2.12 灌溉、施肥要根据植物的生长、开花特性及不同季节的气候状况,合理灌溉和施肥。并在每年 的春、秋季重点施肥 2~3 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五年以内的乔木适当增加 施肥量和次数。 1.3 其他养护要求 1.3.1 绿地保持整洁、无垃圾杂物,包括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石砾砖块、无干枯 枝叶、粪便,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绿地内水面漂浮物应随捞随清,保洁及时,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 象。垃圾日产日清,不焚烧垃圾。 1.3.2 园林建筑、栏杆、园路、桌椅、路灯、园灯、井盖、牌示和广播等园林设施完好无损,应经常清 洗和保洁,做到维护及时,园容园貌优良。 1.3.3 古树名木养护应有合理的技术方案,管养科学,抚育精心。生长优良,枝繁叶茂、无病虫害及枯 枝;统一设立古树名木标志,标明树名、学名、科属、树龄、地点、权属和管理养护责任单位,建立生 长情况档案,记录养护和管理措施及生长情况。古树名木应建立围栏或花基进行保护。 1.3.4 绿地内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应遵循《文物保护法》规定。 1.4其他要求 1.4.1时花布置。一级养护标准的路段重要时花布置点位常年保持时花,二级养护标准的路段每年至少完成元旦、春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5次节日以上时花种植(7月中旬至9月中旬换种草皮),且需配合采购人完成特殊情况下临时增加的重要活动时花布置任务。每次时花布置方案应于节日前45天报监理单位、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一周内完成选苗(应选择生长健壮、花期一致、花色艳丽、花繁叶茂、无病虫害的花苗,每株苗一般有3朵花以上和较多花苞为宜),节日前15天开始种植,5天内种植完毕后加强养护,节日期间盛花绽放。 1.4.2公园绿化养护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淋水、施肥、修剪等措施科学合理,满足植物正常生长需要,保证植物长势良好,无枯枝败叶、无死树或缺株;草坪 应当定期修剪,保持平整,无积水;开放草坪应当根据人为干扰 的程度实施轮流封闭休养恢复,保持正常长势; 2)定期对园路、广场、景点周边大树进行安全检测,发 现树洞应当及时封涂并加以保护;及时处理倒伏树、枯树和危树, 清除树头(桩); 3)乔木树冠完整,枝条疏密得当,分支点合适;灌木、 绿篱造型美观,无缺株;草坪生长旺盛,密度合理,叶色均匀; 地被植物整齐,无明显裸露泥土;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 观;开花植物适时开花,无残花败叶; 4)根据公园绿化景观提升、调整的需要,编制年度绿化 植物补植、更换计划。选择与原乔木、灌木、花卉、草坪相近规 格、相同品种的新苗补植,更换老化以及生长不良的植物,清疏 生长过密的植株,保持公园绿化景观效果; 5)因地制宜防治和控制园林植物病虫害和有害植物,及 早发现、及时防控、有效杀灭。推广无公害或生物防治技术,严 防危险性有害生物侵入; 6)因地制宜地实行科学的灌溉方式,积极利用喷灌、滴 灌等节水灌溉设施;充分利用自然降水、湖水和河涌水等,加强 雨水和中水的收集利用。 1.4.3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 定,做好公园内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和大树的保护管理。建立养护制度、电子档案,严格迁移管理,设置保护、说明标志。古树名木的养护应当执行《古树名木保护技术规范》 (DB4401/T 52)。 1.4.4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树木砍伐、迁移管理,建设工 程应当尽量避免迁移、砍伐树木。涉及园内树木砍伐、迁移或修 剪的,应当严格执行《广州市绿化条例》等法规规定。 2、保洁服务要求: 2.1.公园保洁标准 (1)公园内的座椅、果皮箱、垃圾桶、指示牌应每天清洗,亭、廊、路面、园灯、沙井口、明渠、石阶、路边侧石等进行不定期清洗,每周应不少于1次。沟渠、沙井要求无垃圾、无淤泥堆积,沟渠无积水。 (2)公园内水环境应保持干净,无蚊虫孳生,无臭味,水面无漂浮杂物,湖面垃圾打捞每天应不少于1次。 (3)各种工具包括扫把、地拖、水桶等工具不得随处摆放,冲洗用的水管在用完后要妥善保管。 (4)公园出入口每周要全面清洗、保洁,以保持整洁的环境效果。 (5)园内湖面保洁(打捞)工作,园内园道、广场、休息亭廊等保洁工作要定岗、定员,责任到人,开放期间保持良好的卫生面貌。 (6)公园喷水池要定期进行换水,清洗。 (7)园路、铺装地、广场(含外侧1米内)清洁,无生活垃圾、石砾砖块等,无(积水)污水;湖(池)面清洁,无漂浮物;檐蓬顶清洁无垃圾。 (8)主园路、铺装地、平台、步级、路侧石、围栏、亭、廊、路灯、园椅、园台、果皮箱、洗手盆、导游指示标志牌等设施没有青苔、污迹、泥沙、乱图画、乱张贴。 (9)绿地(草坪、花境、花坛、绿篱)、树池(穴)内无生活垃圾、无石砾砖块、无粪便、无鼠洞。园路、铺装地、广场等路边线清晰,没有沙泥、杂草覆盖。 (10)公园内生活垃圾要日产日清。垃圾集中点周围环境洁净,无污物,无积水;垃圾收集箱须盖严实,箱内垃圾盛满及时清理,避免垃圾箱周围存在散落垃圾。 (11)加强园内环境卫生检查,做好记录,填写《公园卫生管理检查情况登记表》。 2.2.公厕保洁标准 (1)负责公厕保洁、管养、清洗工作。 (2)公厕要做到“六无”(地面无积水、无蝇、无淤塞、无明显臭味、无破损设施、无涂鸦)。 (3)公厕内外环境和四周环境整齐洁净。 (4)供应商负责公厕的白蚁防治工作。 (5)加强公厕卫生保洁巡查,填写《公厕卫生保洁巡查登记表》(日检表) (6)配合做好市、区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卫作业,所需费用在服务经费中解决。 (7)采购人对发包公厕保洁有调整时,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 (8)每扣一分扣减当月养护款二百元;每缺一人扣减4000元/月。 3、后勤管理服务要求: (1)职责范围 负责公园范围内的巡查,门岗的咨询、指引工作,办理便民服务,提供志愿及文明指引工作,维护公园内设施的安全,防止设施被不良分子盗窃及破坏,维护公园正常公共秩序,保护园区的森林资源。 (2)上岗安排 1)上岗岗位设置:服从园区管理处安排。 2)节假日、上级检查及园区组织活动期间,管理人员及上岗时间需作特别安排的,服从管理处调配。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管理制度,编制管理年度计划,并经采购人审定后实施,做好日常设施巡查记录;重点保护广场、办公楼、园内单体建筑物、公共设施、园内景区、停车场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秩序,实际根据采购人现场负责人安排; (4)熟练掌握《广州市公园条例》和市桥街各公园相关管理规定,提供公园所需的各主要门岗的咨询、指引工作,办理便民服务工具(雨伞等)的借用手续,进行志愿服务以及文明指引等工作。维持门岗秩序,负责人流高峰期游客疏导,在各出入口正确引导,对故意闹事人员礼貌劝离现场,使通道畅通,在人流高峰期游客能迅速疏散。遇到不能处理的投诉、或突发事件马上通知采购人和主管领导;做好失物登记及处理失物认领等工作。安全规范用水用电,做好门岗用电消防安全管理。 (5)对巡查片区进行日常巡查工作。巡查工作中使用文明语言,劝导不文明游玩行为,维护游园秩序;不可与游客发生冲突;按照噪音管理规定使用好扩音设备;做好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特别是重大活动。联动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做好现场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6)负责编制管理年度计划; (7)对采购人提供使用的办公用房、设施,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建或改变使用功能; (8)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告知采购人; (9)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本合同项下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工作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由供应商负责; (10)供应商的服务人员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供应商的服务人员须听从采购人调动指挥,中标人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管理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11)中标人须树立“服务第一,品质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服务区内人员财产和人身安全;管理上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工作中保持高度警惕,处理问题缜密严谨,有理有节;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礼貌待人,文明值勤; (12)中标人服务人员应做好日常项目管理资料及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并配合采购人做好档案整理、输送和管理工作。 (13)中标人必须维护园内秩序,维持广场、园内园路秩序及停车场车辆停放。确保园内秩序正常,当工作人员或公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管理人员要立即到达现场,并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采购人和相应领导部门,如因处理事件不及时造成事故或采购人损失,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14)供应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5)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费用、国家规定的福利费用、证件、业务培训、组织管理等工作; (16)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供应商应对岗位、职责、纪律、工作要求等方面建立健全后勤管理服务队伍内部管理制度,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人员应当遵守和执行供应商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因服务人员的休请假、撤换造成服务人数的空缺,供应商须在保证服务岗位正常执勤的前提下2日内予以补充; (17)采购人与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人员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供应商与派出的服务人员若产生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仲裁)事项,均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风险,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18)因供应商服务人员失职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9)服务期内如遇政策变化导致人员福利费用增加,采购人不再追加经费,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20)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计划规定提供29名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50岁,优先聘用退伍军人或初中以上学历的男性),采购人每月检查核实,每扣一分减当月养护款二百元;每缺一人扣减4000元/月。 (21)中标人对人员招聘要严格审核,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男性,1.65米以上、学历初中以上、年龄不超过50岁、能听会说普通话。 (22)中标人每个岗位必须配备对讲机、电筒和相应的警示物品,并要按上级或公安部门的要求配置应急小单元所需装备。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如发生任何工伤或非工伤等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赔偿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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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政公园保洁服务质量考核表
公园后勤管理人员服务质量考核表
绿化养护考核标准 (1)每扣一分减当月养护款二百元;每缺一人扣减4000元/月。 (2)对于缺株、死株、倒伏、护树桩残缺的严重问题,或中标供应商现场拒绝签字确认的,根据检查情况双倍扣除相应分值的养护款。 (3)检查发现问题后,即按照本规定的办法扣分,同时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具体执行标准为: ①乔木: A.树木死亡或残缺,每株每天扣1分(自然灾害等意外死亡除外)。 B.树木倒伏未及时扶正,每株每天扣1分。 C.树木护树桩凌乱残缺,每副(护树桩)每天扣0.1分。 D.树枝和灌木枝椏妨碍交通、遮挡交通标牌和交通灯,每株每天扣0.1分。 E.树木叶片枯黄(落叶树种生理落叶期除外),每株扣0.1分。 F.树木发生病虫害不及时处理,每株扣0.1分。 G.树木有绑扎物、钉挂钩、悬挂钩的每株扣0.1分(经采购人批准的悬挂彩旗、标语、彩球等除外)。 H.树木穴位的土壤板结,有杂草的每穴扣0.1分。 I.树木有折损枝、过密枝、枯枝、病虫枝、树身有萌蘖的,每株扣0.1分。 ②灌木(球型和片植) A.灌木(球型和片植)死亡或缺株,每丛或每平方米扣0.5分(自然灾害等意外死亡除外)。 B.灌木(球型和片植)倒伏未及时扶正,每株每天扣1分。 C.片植灌木绿地内有枯枝败叶,垃圾杂物,明显(10%)杂草的每平方米每天扣0.1分。 D.叶片枯黄,每丛或每平方米扣0.1分。 E.感染病虫害且未及时处理的,每丛或每平方米扣0.05分。 F.灌木有折损枝、过密枝、交叉枝、枯枝、病虫枝、枯叶枝或残花,或造型灌木不及时修剪保持造型的,或不按规范要求修剪影响景观的,每丛或每平方米扣0.05分。 ③草坪 A.草坪缺株,导致黄土裸露,每平方米每天扣0.1分。 B.草坪上有枯枝败叶、垃圾杂物、明显(10%)杂草的,每平方米每天扣0.1分。 C.草坪地表不平整、凸凹、积水,每平方米每天扣0.05分。 D.草地平均高度超过10公分以上,澎蜞菊高度超过25厘米以上未及时修剪的,每平方米扣0.1分。 E.叶色枯黄,长势不良,每平米扣0.01分。 F.感染病虫害且未及时处理的,每平方米扣0.02分。 ④时花 A、每年更换次数少于6次,每次每平方米扣0.5分,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不整改双倍扣分。 B、重大节假日不更换及增加新鲜时花,每平方米每天扣1分。 ⑤园林绿化设施:喷灌设施、花基、花盆、护栏和绿化扩张网等附属园林绿化设施残缺损坏,每处每天扣0.2分。 ⑥清洁卫生 A.修剪下来的枝条树干残枝要日产日清,当日没有清运完毕,每处每天扣1分。 B.管理地段内的道路附属绿带、林带、花坛等绿地,以及附属园路等范围有明显垃圾、余泥、砖石、瓦渣等杂物,每处每天扣0.2分。 ⑦内部管理 A.中标供应商每月下旬递交本月养护记录及下月工作计划到采购人,逾期未交一次扣1分。 B.中标供应商每次施肥通知采购人现场核实纪录,未执行视为无工作一次扣0.5分。 C.逾期领取业务文件(包括任务单),每宗扣0.5分。 D.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养护台帐明细及电子图纸的,每个月扣8分。 ⑧突发处理 A.无正当理由未按委托要求完成绿化砍伐、迁移或修复任务,每宗扣1分。如遇乔木等植被倒塌或掉落等情况,中标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并在24小时内完成工作。逾时未处理经查实,每宗扣3分。 B.对养护地段范围内一般因非养护原因造成的绿化及其设施的损坏,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报告,不报告、不处理,经采购人发现查实,每宗扣1分。 C.遇涉及绿化的重大交通事故,中标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协助处理疏导交通,拍照取证,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报告,不报告、不处理,经采购人发现查实,每宗扣2分。 D.中标供应商必须协助采购人进行害蚁防治工作,防治药品由采购人无偿提供。 处罚措施: (1)扣除养护款。即按照《广州番禺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检查评分处罚细则》,对养护不到位的中标供应商,根据检查扣分情况按前述标准扣除当月的养护款。 (2)双倍扣除养护款。即对于无正当理由未按委托要求完成绿化砍伐、迁移或修复任务及各种缺株、死株、倒伏、护树桩残缺的严重问题,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根据检查情况相应双倍扣除当月养护款。 (3)解除合同。月养护扣分在80分以上的,该月养护质量综合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均为不合格或一年内总的不合格次数累计在5次以上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养护资格,解除合同,收回养护任务,另选其他单位承接养护。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除外。 采购人每三个月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考评 注:《服务质量考核表》满分为100分,考评方式为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结合。考评分每扣一分扣减中标人当季度服务费用200元,每缺一人扣减中标人当季服务费用4000元/月;对于无正当理由未按采购人委托要求完成的工作,或中标人拒绝签字确认整改问题书的,根据检查情况相应双倍扣减当月养护款;月养护扣分在80分以上的,该月养护质量综合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均为不合格或一年内总的不合格次数累计在5次以上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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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