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对象具有松山区户籍且在户籍地有固定住所长期居住的老年人,截止2024年12月31日低保人员中年满60周岁(含)及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具体如下:(1)松山区城子乡:全失能老年人52人、半失能老年人96人;(2)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穆家营子镇、松州街道和铁东街道:全失能老年人50人、半失能老年人80人;(3)松山区夏家店乡:全失能老年人53人、半失能老年人107人;(4)松山区哈拉道口镇:全失能老年人46人、半失能老年人44人;(5)松山区松山区太平地镇,全失能老年人81人、半失能老年人80人。服务对象实现动态管理,服务对象出现死亡、户籍迁出、取消低保、入住养老机构、不在户籍地长期居住或违约行为的,立即停止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对象退出后由镇街上报对应补充服务对象信息,经区民政局核实确认后开展服务,服务截止日期与其他人相同。2、服务内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详见《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基本项目指导目录》(技术要求),服务单价不得高于《指导目录》所列单价。采购人依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计数据和日常监督和回访情况,对服务机构服务情况进行验收。(1)探访关爱服务;(2)助餐服务:入户做饭、协助老年人前往助餐点就餐;(3)日常照料:助浴、助洁、助行、指导老人家属或护理人员对卧床老人进行护理;(4)健康保健:健康检测、康复训练理疗服务、压疮护理及指导,排泄护理;(5)心理疏导服务。3、服务标准符合条件且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可根据实际需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在服务周期内全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可分别享受每人每年1800元和12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应按照老年人实际需求分次提供。4、重要要求(1)人员配备及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服务辖区的老年人数,按一定比例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2)服务设计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结合服务对象失能等级情况,根据《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基本项目指导目录》设计服务计划,探视关爱走访属于每月必备服务,每个计划都应包含,且不得与其它服务同时进行;其他服务可根据对象需求不同进行设计并明确服务时长。(3)签订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协议。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制订“一人一策、一床一案”的照护服务方案,与老年人及家属签订服务协议,并组织服务人员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服务安全预警与风险事项告知,协议须向采购人进行备案。4、资金来源《赤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返还盟市福彩公益金的通知》(赤财指综〔2023〕1055号)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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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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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赤峰市松山区民政局要求的地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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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1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2、2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3、3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4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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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缴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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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2、期次2,说明:2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3、期次3,说明:3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4、期次4,说明:4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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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服务响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并按计划时间开展服务。 |
采购包2: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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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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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赤峰市松山区民政局要求的地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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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1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2、2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3、3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4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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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缴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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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2、期次2,说明:2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3、期次3,说明:3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4、期次4,说明:4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
6 |
|
其他 |
服务响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并按计划时间开展服务。 |
采购包3: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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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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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赤峰市松山区民政局要求的地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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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1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2、2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3、3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4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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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缴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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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2、期次2,说明:2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3、期次3,说明:3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4、期次4,说明:4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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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服务响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并按计划时间开展服务。 |
采购包4: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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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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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赤峰市松山区民政局要求的地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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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1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2、2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3、3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4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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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缴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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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2、期次2,说明:2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3、期次3,说明:3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4、期次4,说明:4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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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服务响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并按计划时间开展服务。 |
采购包5: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2 |
|
交货地点 |
赤峰市松山区民政局要求的地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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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1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2、2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3、3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4期:支付比例2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季度根据“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核定统计有效的服务内容及数量并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目明细表中的服务单价确定服务金额,由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发票,采购方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服务资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
4 |
|
履约保证金 |
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缴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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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1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2、期次2,说明:2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3、期次3,说明:3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4、期次4,说明:4期: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机构每季度服务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的抽查方式,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数量及被服务老年人的满意度进行验收,出具验收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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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服务响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签订服务协议,并按计划时间开展服务。 |
2.主要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松山区城子乡
序号 |
参数性质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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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基本项目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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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服务机构提供团队人员数量及相关证书要求: (1)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 (2)服务团队应设置一名项目负责人; (3)服务团队全部人员应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4)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1名服务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执业医师证或“康复治疗士”或“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书; (5)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2名服务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护士资格证或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1名服务人员具备有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健康指导师证书。 |
|||||||||||||||||||||||||||||||||||||||||||||||||||
3 |
|
服务机构提供满足服务要求承诺函: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对接“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按规定程序录入服务机构信息、服务人员信息、服务工单、服务情景等相关资料。 |
|||||||||||||||||||||||||||||||||||||||||||||||||||
4 |
|
服务机构提供不得存在下列行为承诺函: (1)不按承诺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低于行业标准的; (2)接到服务对象投诉拒绝处理的; (3)服务期内三次被服务对象投诉; (4)发布广告、推销商品或保健品; (5)联合或欺瞒服务对象骗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 (6)恶意竞争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
|||||||||||||||||||||||||||||||||||||||||||||||||||
5 |
|
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现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
6 |
|
安全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护老年人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情况,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划分责任,如果责任在成交供应商,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
采购包2:
标的名称: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穆家营子镇、松州街道和铁东街道
序号 |
参数性质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基本项目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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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
服务机构提供团队人员数量及相关证书要求: (1)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 (2)服务团队应设置一名项目负责人; (3)服务团队全部人员应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4)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1名服务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执业医师证或“康复治疗士”或“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书; (5)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2名服务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护士资格证或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1名服务人员具备有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健康指导师证书。 |
|||||||||||||||||||||||||||||||||||||||||||||||||||
3 |
|
服务机构提供满足服务要求承诺函: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对接“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按规定程序录入服务机构信息、服务人员信息、服务工单、服务情景等相关资料。 |
|||||||||||||||||||||||||||||||||||||||||||||||||||
4 |
|
服务机构提供不得存在下列行为承诺函: (1)不按承诺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低于行业标准的; (2)接到服务对象投诉拒绝处理的; (3)服务期内三次被服务对象投诉; (4)发布广告、推销商品或保健品; (5)联合或欺瞒服务对象骗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 (6)恶意竞争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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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现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
6 |
|
安全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护老年人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情况,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划分责任,如果责任在成交供应商,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
采购包3:
标的名称:松山区夏家店乡
序号 |
参数性质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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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基本项目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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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服务机构提供团队人员数量及相关证书要求: (1)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 (2)服务团队应设置一名项目负责人; (3)服务团队全部人员应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4)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1名服务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执业医师证或“康复治疗士”或“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书; (5)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2名服务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护士资格证或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1名服务人员具备有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健康指导师证书。 |
|||||||||||||||||||||||||||||||||||||||||||||||||||
3 |
|
服务机构提供满足服务要求承诺函: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对接“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按规定程序录入服务机构信息、服务人员信息、服务工单、服务情景等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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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服务机构提供不得存在下列行为承诺函: (1)不按承诺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低于行业标准的; (2)接到服务对象投诉拒绝处理的; (3)服务期内三次被服务对象投诉; (4)发布广告、推销商品或保健品; (5)联合或欺瞒服务对象骗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 (6)恶意竞争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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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现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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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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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护老年人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情况,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划分责任,如果责任在成交供应商,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
采购包4:
标的名称:松山区哈拉道口镇
序号 |
参数性质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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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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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基本项目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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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服务机构提供团队人员数量及相关证书要求: (1)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 (2)服务团队应设置一名项目负责人; (3)服务团队全部人员应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4)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1名服务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执业医师证或“康复治疗士”或“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书; (5)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2名服务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护士资格证或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1名服务人员具备有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健康指导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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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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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提供满足服务要求承诺函: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对接“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按规定程序录入服务机构信息、服务人员信息、服务工单、服务情景等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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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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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提供不得存在下列行为承诺函: (1)不按承诺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低于行业标准的; (2)接到服务对象投诉拒绝处理的; (3)服务期内三次被服务对象投诉; (4)发布广告、推销商品或保健品; (5)联合或欺瞒服务对象骗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 (6)恶意竞争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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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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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现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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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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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护老年人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情况,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划分责任,如果责任在成交供应商,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
采购包5:
标的名称:松山区太平地镇
序号 |
参数性质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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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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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基本项目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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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服务机构提供团队人员数量及相关证书要求: (1)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 (2)服务团队应设置一名项目负责人; (3)服务团队全部人员应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4)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1名服务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执业医师证或“康复治疗士”或“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书; (5)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2名服务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护士资格证或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服务团队应配置不少于1名服务人员具备有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健康指导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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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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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提供满足服务要求承诺函: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对接“松山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按规定程序录入服务机构信息、服务人员信息、服务工单、服务情景等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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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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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提供不得存在下列行为承诺函: (1)不按承诺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低于行业标准的; (2)接到服务对象投诉拒绝处理的; (3)服务期内三次被服务对象投诉; (4)发布广告、推销商品或保健品; (5)联合或欺瞒服务对象骗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 (6)恶意竞争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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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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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现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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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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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护老年人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情况,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划分责任,如果责任在成交供应商,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