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
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2025年泗阳县优抚对象及新入伍士兵抚养人体检费
(二)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实施要求:为了解决优抚对象普遍年龄偏大、体弱多病的状况,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企业离退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65 岁及以上老年人等人群的关爱,根据关于印发《泗阳县 2023 年度财政资金承担的体检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泗政办发【2022】19 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进行本次招标。县域内符合条件的优抚体检人群约 8500 人,体检费用统一按 300 元/人计算(价格不允许变动),其中 CS 人群约 600 人,CS 人员除正常体检项目外还有CS 体检项目,CS 体检项目费用由各医院自行负担(CS 检测费用约 200 元/人),CS 检测项目由各医院自行与有 CS 检测资质的机构(详见附件)联系安排,2025年新入伍的士兵抚养人约400人,按每人400元的标准体检,另外中标供应商应服从招标单位安排同时承担重点优抚对象上门巡诊服务工作。为做好我县财政资金承担的体检项目管理工作,减轻干部群众负担和节约财政资金,避免重复体检、交叉体检等现象发生,对优抚对象同时具备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企业离退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65 岁及以上老年人等人群身份的,结合自愿原则,可参加体检费较高的项目体检。项目总投资约为 281.34 万元。(价格不允许变动)本次采购按评标委员会评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第五位、第六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排名靠前的体检名额分配数量较多,具体体检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因 CS 代号涉及国家机密不可以用文字描述,具体投标人可以咨询采购人代表:王好 联系电话:052785216017)健康体检所需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能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并运行良好,定期校验;仪器设备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本项目体检费金额执行文件统一标准,因系统设置原因,请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报价金额统一填写为300元,具体格式按照开标一览表要求执行,未按照上述要求填写报价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
1.1、体检对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有健康体检的优抚对象,具体人员由采购方提供的名单为准。
1.2、体检人数:暂按6000人计算,具体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
1.3、体检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完成。
1.4、体检模式:所有优抚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体检单至对应的中标机构参加体检。
1.4.1优抚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体检告知书至指定医院体检;特殊原因不能到医院参加体检的,中标医院应承担上门体检服务,体检项目以方便携带的检查设备和方便抽取检测标本的项目开展体检服务,不具备上门体检条件的项目,不做硬性要求。
1.4.2中标医院应承担对分配名额内的重点优抚对象执行上门巡诊服务:因2025年医疗巡诊方案上级还未下发,现参照2024年巡诊方案、数量和金额计算如下:
1.4.2.1医疗巡诊内容: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医疗咨询、普及医疗保健知识等。健康检查的项目应根据巡诊对象多为老龄的特点,除根据巡诊对象自身需要完成常规检查项目外,应有针对性地进行老年多发疾病检查,检查项目须包括血糖、血脂(血清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载脂蛋白A、载脂蛋白B、脂蛋白等)、肿瘤九项指标、肝肾功能、心电图、腹部彩超(肝胆胰脾肾等)、甲状腺彩超等;
1.4.2.2上门巡诊还需携带慰问品,价值不低于150元人民币;
1.4.2.3上门巡诊的重点优抚对象人数为139人,2025年上门巡诊费标准暂未台,等出台后按新标准结算,现参照2024年费用为660元/人。
1.5、验收标准:完成所有优抚对象体检,并向每位参加体检人员反馈书面健康体检结果后,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开展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1.6、项目实施要求:响应文件中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实施计划与进度、有合理的体检流程、有完善的体检方案、人员引导,保证受检人员安全、顺利的完成体检。制定体检安排计划和方案。体检安排计划和方案中应包含体检医护人员的合理安排、现场秩序维护、医疗废弃物清除、医疗用品及体检设备的保障、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其他合理化建议等。响应文件中编制团队机构设置方案,体检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带队人员要全面掌握各体检项目的操作规范,保证体检质量。健康体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检查技术规范。
体检工作人员提前到现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检查、校正仪器等);检测时严肃认真,操作规范,确保检测质量;体检工作人员对待受检者应耐心、和蔼,遇到问题时要沉着应对;团结互助、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任务;体检岗位设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职责明确;有足够的与健康体检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质量控制和统计人员;按体检项目确定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技术人员的专业与健康体检项目相符合,具有与健康体检工作和常见病防治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健康体检机构应当指定医师审核签署健康体检报告单。负责审核健康体检报告单的医师应当具有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健康体检机构还需配合采购人建立健康档案卡,并按采购人要求建立健康档案。
健康体检所需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能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并运行良好,定期校验;仪器设备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1.7应急方案要求:响应文件中编制项目应急预案,考虑一切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处理方案,健康体检机构还应当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制定、执行现场体检流程,排查隐患,保证体检安全有序进行。
1.8验收标准:完成所有优抚对象体检,并向每位参加体检人员反馈书面健康体检结果后,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开展履约评价并出具履约评价报告。
1.9体检费用与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预付款,服务结束后,根据实际参加体检人数*300元/人,一次性结清剩余款项。(体检费用以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为准结付)。
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一)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完成服务。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格。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序号 |
体检项目及明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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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化体检 |
1、 生化 18 项: (1)、肝功能 10 项(ALT、AST、ALT/AST、TBLT、DBIT、IBIL、 TP、ALB、GLB、A/G0) (2)、肾功能 3 项(BUN、CR、BUN/CR) (3)、血脂 4 项(TG、TCH、低 LDL、高 HDL) (4)、血糖(GL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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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血常规 3、尿常规 4、超 65 岁(1958.12.31 以后出生的)要增加血型检查 (之前如果查过血型的可以不查,没查过的必须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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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艾滋病筛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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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肝三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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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肿瘤标志物 2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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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彩超检查 |
1、肝、胆、胰、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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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肾、输尿管、膀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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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状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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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乳腺、子宫附件(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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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前列腺(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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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电图 |
心电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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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R 检查 |
全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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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般检查 |
1、体温、脉率、呼吸频率、双侧血压、身高、体重、腰围、体质指数(BMI)、 老年人健康状态自我评估、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2、生活方式(询问) 体育锻炼、饮食习惯、吸烟情况、饮酒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 3、 查体皮肤、巩膜、淋巴结、肺、心脏、腹部、下肢水肿、足背动 脉搏动血压、脉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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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CS 检查(CS 人员) |
CS 人员检测项目的内容应符合 CS 检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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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人员参检后,中标人需提供一份完整的体检汇总报告并送达到参检人员。
2.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完成。
附表三
职业病体检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
地址:南京市迈皋桥合班村 122 号
联系人:张恒东
联系电话:025-85393210 13951746661
(2)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山医院
地址:南京市太平门外花园路 4 号
联系人:魏春龙
联系电话:025-85471689 13337802475
(3)徐州市职业病医院
地址:徐州市环城路 131 号
联系人:田质光
联系电话:0516-83575037 13685188200
(4)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 181 号
联系人:杨海珍
联系电话:0512-67783339 0512-68888117(小灵通)
(5)连云港市东方医院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 51 号
联系人:张培
联系电话:0518-82309180 15261379588
(6)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路 182 号
联系人:李家树
联系电话:0518-85605119 18961322209
注:投标人可以选择上述体检机构也可以自行选择其他的合作单位。 采购需求包括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采购需求包括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二)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1.1.2如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 (2008) 248号文) 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以须知前附表确定的为准。
1.3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1.3.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1.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本项目中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
1.5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1.5.1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产品 。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8、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