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牡丹江医学院新学生公寓上床下桌购置项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黑财采投处〔2023〕49号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投诉处理
发布时间:2023-07-06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牡丹江医学院新学生公寓上床下桌购置项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黑财采投处〔2023〕49号

投诉人:沈阳美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37号(4-12)

被投诉人1:牡丹江医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3号

被投诉人2: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辖区东长安街70号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牡丹江医学院新学生公寓上床下桌购置项目(项目编号:〔230001〕MDJZC〔CS〕20230004)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名称不正确,其投标文件根本通不过资格性审查阶段,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也是废标文件,其中标结果也无效。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经查证,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是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经核实,本次采购标的“新学生公寓上桌下床”属于定制产品,成交供应商(牡丹江市天龙办公家具经销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床头、床铺、安全栏板、爬梯椅架、床垫、床板、书架及书柜、椅板的生产厂家均为小型企业,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或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3年6月28日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