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分
在阳江市市区范围内30米以上(含30米)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和河道等公共外环境开展除“四害”和安装毒鼠屋、防蚊闸等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服务范围内毒鼠屋、防蚊闸安装任务,并按采购人要求于接到通知之日起5天内开展一次除“四害”工作。
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毒鼠屋、防蚊闸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组织现场考核评分结果,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50%;除“四害”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组织现场考核评分结果,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25%。余下5%的服务费用总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质期到期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付清。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人工费、保险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严禁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如发现中标人擅自分包或转包,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人中标价3%的违约金。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的,中标人将独立承担因此遭受的损失,采购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
3.在考核评分中属差的累计三次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技术部分
阳江市市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1.30米以上(含30米)的道路
东风一路、东风二路、东风三路、漠江路、安宁路、二环路、马南路、新江北路、新江东路、新江南路、建设路、北环路、二环南路、三环路、高凉路、东山路、江台路、金山路、石湾路、西平路、西平北路、创业路、创业北路、塘围路、金郊路、新金郊路、麻演路、体育北路、接体育北路新建路段、沿山路、沿山二路、金阳路、湖堤路、金圆路、振兴路、园林路、康泰路、马曹路、文明路、AB路、横一路、中洲大道、江朗大道、江朗大道尾、富康路、富康西路、马德里路、东门南路、南浦大道、南浦大道东段、南浦大道东路、城南东路、城南西路、洛东大道、洛东大道东路、洛东大道西路、洛西大道、滨湖一路(含滨河路)、海堤路、郦阳路、新阳路、四围大道、四围大道东段、金平路、站前路、站东路、站西路、站东二路、阳江高铁站贵宾通道等。
2.公园、广场
鸳鸯湖公园、名扬湖畔公园、南山公园、漠阳湖公园、江湾公园.阅江广场、站前广场、站前对面公园仔、少年宫和文化广场、世纪公园、体育公园、金山植物公园、共青湖公园、碧田湖公园、金鸡岭森林公园、东岳公园、人民广场、北山公园、中山公园、北湖公园、带状公园、街心公园、三廉公园等。
3.河道
漠阳河、环城河、马南河等。
上述服务范围详细情况可到阳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查询。
1.价格(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次数 |
单价 |
合计(万元) |
1 |
安装毒鼠屋 |
2409个 |
1 |
17.5元/个 |
4.2 |
2 |
安装防蚊闸 |
6129个 |
1 |
108元/个 |
66.2 |
3 |
消杀服务 |
10958904平方米 |
1 |
0.073元/平方米 |
80.0 |
预算总价 |
|
|
|
150.4 |
2.非人为因素,毒鼠屋、防蚊闸保质期一年。
3.在服务合同期限内,相关职能部门检查考核发现毒鼠屋、防蚊闸缺失或四害密度高等问题时,中标人要负责落实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4.★特别提醒:消杀的范围以及毒鼠屋、防蚊闸安装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范围清单的主次干道和公园广场、河道,而是要全部覆盖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市区内所有的30米(含30米)以上主次干道和公园广场、河道。
1.为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预防虫媒传染病发生和流行,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现阶段虫媒传染病防控需要和病媒生物消长情况,在阳江市市区范围内30米以上(含30米)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和河道等公共外环境开展除“四害”和安装毒鼠屋、防蚊闸等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除“四害”基本标准
灭鼠标准 |
1.毒鼠投放要满足“三饱和”,不得违规投药。 2.投药期间要有巡查补药记录。 3.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路径指数小于5。 |
灭蚊标准 |
1.30米以上(含30米)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各种小型积水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0.8。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的采勺小于或等于5%,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8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
灭蟑螂标准 |
1.外环境蟑螂侵害情况参考室内标准,按15平方米为一个标准房间。 2.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侵害率小于或等于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3.有活蟑螂卵鞘房间查获率小于或等于3%,平均每间房不超过8只。 4.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小于或等于7%。 |
灭蝇标准 |
蝇类滋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小于或等于5%。 |
(2)毒鼠屋、防蚊闸安装标准
安装内容 |
基本标准 |
毒鼠屋安装基本标准 |
1.毒鼠屋按相关标准安装。 2.编号、警示清晰 3.每个路段或每个公园、广场有独立的分布图。 4.服务期间保证全覆盖安装。 |
防蚊闸安装基本标准 |
1.服务范围内必须100﹪全覆盖安装。 2.每个有独立编号。 3.服务期间保证通水通畅无垃圾或杂物阻塞。 |
(3)工作量化标准
项目 |
工作内容 |
数量 |
灭鼠 |
1.饱和投放灭鼠药。 |
合同期内完成1次 |
2.公共外环境检查鼠迹,发现鼠迹立即清理并及时按常规投放和补充毒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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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蚊 |
1.大、中型水体必须每周检查一次,发现幼虫滋生地立即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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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常清理外环境小积水,对大中型积水孳生地每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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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水道烟熏灭蚊:结合灭蟑对外环境的下水道进行热烟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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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蝇 |
彻底清除服务范围内的中转站、垃圾屋、垃圾池、垃圾池、垃圾桶、垃圾车以及卫生死角、垃圾堆等孳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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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蟑 |
下水道灭蟑螂:用热烟雾熏杀处理。 |
2.服务范围内收集清理死鼠、蟑螂等动物尸体工作,并将尸体做无害化处理。
3.服务范围内消除鼠粪、鼠洞、鼠咬痕等痕迹工作。
4.★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在阳江市区设立合法的售后服务机构,并办理相关的经营证件;设置固定联系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应付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否则将会被视为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本项目的采购服务合同。
5.★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持有市级以上爱卫办培训证件、有害生物协会或者劳动部门培训的证件者10人以上(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三个月(开标当月不计算)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余的人在3个天内必须经培训上岗。
6.★设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车载超低容量喷雾机2台、电动式超低容量喷雾器4台、背负式喷雾机4台、热烟雾机10台设备及购置发票等资料并供采购人核实。
7.用药标准:中标人必须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得使用假药、国家禁用的药物。使用的药物和器械必须符合《病媒生物控制药物器械安全使用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达到“安全、有效、环保”的要求。
8.场地、用车要求:消杀用车配备2台以上,办公场地及相应库房场地要有100平方米以上。
1.中标人按合同价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
2.按国家规定应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费用(工人工资、社保、保险、工作津贴、水电费、税收、车辆各类规费等一系列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内,由中标人向有关部门交付。
除“四害”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验收标准和要求,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国家C级或C级以上标准。
1.投标人须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的要求编写《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2.投标人须列明除“四害”工作的模式,具备适合的除“四害”工作技术、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等,并向采购人提供有关人员职责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中标人于进场一星期内将上述人员证书原件送采购人核验。
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清单(注明名称、规格、数量),所采用的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4.处罚
4.1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范围内的除“四害”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每次检查按百分制打分,分好(100分-90分)、中(89分-80分)、差(80分以下)三个档次;
4.2除“四害”检查打分属好的为达标;属中的,每低1分扣3000元;属差的,每低1分扣5000元(即80分以下除每分扣5000元外,89分-80分中还需按每分3000元):属差的累计三次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4.3检查扣分标准:按附件《阳江市市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执行。
4.4如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视情节每次扣1000至5000元,如产生恶劣影响每次扣5000元。
按下列规定和要求所需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一次包干。
1.采购人对除“四害”工作组织不定期检查,检查标准按《阳江市市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进行。采购人保留对上述标准的修改权。
2.中标人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组织的一些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如在迎检活动中,由于除“四害”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项目不合格,扣减3000元服务经费,连续二次迎检工作因除“四害”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项目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人合同价款总额3%的违约金。
3.由于不可抗力损害除“四害”工作情况的,中标人应在12小时内恢复除“四害”工作工作,或在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除“四害”工作,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除“四害”工作的,考核评分为差。
4.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交由中标人具体组织实施;养护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该方案。
5.合同期内,中标人必须根据服务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实际不符,导致除“四害”工作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合同所承担的养护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等手续。安排好下属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
7.中标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措施,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佩戴统一的工作牌,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中标人的工作服式样须由采购人选定。中标人在除“四害”工作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中标人负责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
9.中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变化,采购人不负赔偿责任。
10.中标人应将负责范围内产生的动物尸体运到采购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禁止中标人装运其它地方的动物尸体及垃圾到垃圾中转站或填埋场倾倒,如发现违反的,按每车次处于2000元的违约金。
11.中标人无故停止工作,采购人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除承包款,同时中标人要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的违约金。合同执行期若无故停工累计达7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2.采购人配合中标人做好除“四害”工作宣传、监督工作,教育市民遵守有关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和配合搞好除“四害”工作。
(1)中标人必须积极响应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受到上级部门的批评,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除“四害”工作考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最高金额为300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中标人必须随时、随地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若受到市民的投诉,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的经济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考评方式
采取目测法、工具法相结合方法。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合同范围内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进行专业考评。
1.1目测法:每次抽查环境类型的20﹪作为样品量按照国家标准:《GB/T27770—2011》、《GB/T27771—2011》、《GB/T27772—2011》、《GB/T27773—2011》进行评审。
1.2工具法:在服务范围内按东、南、西、北、中的选点方式进行监测评审。蚊类监测采用诱蚊灯和诱蚊诱卵器;蝇类监测采用诱笼;鼠类监测采用捕鼠笼。监测数据作系统评估。
1.3毒鼠屋和防蚊闸安装进行现场抽样查点:毒鼠屋按安装环境类型、分布和数量评估;防蚊闸按地面排水入口为基数评估安装率。
2.评定方法
根据目测法、工具法按国家标准计算监测结果,以达国家标准C级C级以上为达标;防蚊闸安装按地面排水入口为基数,安装率达100﹪;毒鼠屋安装以分布、数量的情况来评估。
2.1考核:内容包括操作规程、防治质量、过程资料评定。
2.2社会监督(群众举报或投诉):发生群众举报或投诉,经调查核实,乙方须立即进行跟踪处理,直至群众满意为止。
3.质量约定
3.1除“四害”工作完成后,考评结果不达标,中标人须立即进行返工处理,直至达标为止。连续两次不合格扣罚该项工作服务费总额的5﹪。
3.2毒鼠药的投放要满足“三饱和”,要有巡查补药记录,保证做到吃多少补多少,吃光加倍的原则。投药覆盖率低于95﹪,扣罚除“四害”服务费总额的5﹪。
3.3防蚊闸的安装,以服务范围内地面排水入口为基数,安装覆盖率要达100﹪。考核样品量内覆盖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罚该项工作服务费总额的1﹪。
1.本项目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投标人必须承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在服务期间,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违反规章制度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投标人必须承诺自行承担。
3.配套设施维护所使用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非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施更换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5.中标人必须具备设施维护等所需要的设备,并承担使用设备的所有费用。
6.采购人不提供施工临时食宿设施,中标人自行考虑住宿、水电、交通运输所需费用。
7.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调整或修改。
8.在施工过程中,因受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规定施工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解决。
9.中标人对聘用员工必须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如在服务期内发生劳务纠纷、意外(生病、伤亡事故)或违反合同规定、触犯国家法律等,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因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
10.中标人应做好服务人员档案管理资料,做好工作记录,建立施药服务卡,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如采购人有需要必须随时提供。
11.中标人做好各种规范的除“四害”监测纪录,制定工作计划,包括技术方案、工作方案、工作方法、用药计划等,将实施质量和工作情况向采购人作书面报告。
12.中标人应制定详尽的防疫应急方案,包括专业技术作业人员、作业设备等,无条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除四害应急工作。
附件:阳江市市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
阳江市市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一、除“四害”评分考核满分为100分。
二、考核得分
采用定时及不定时抽查方法,采购人不定期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随机检查考核,项目完工时进行验收考核。
总分=100—(不定期检查考核扣分之和)—(完工验收考核扣分之和)—(上级及群众单位投诉扣分之和)
三、扣分方法
1.毒鼠屋、防蚊闸没少装1个扣0.5分。
2.除“四害”效果超过控制指标,每处扣1分。除“四害”控制指标:
鼠洞、鼠粪、鼠咬等痕迹(15平方米) |
白天人诱蚊(30分钟) |
平均每间有蝇房间 |
平均每间房 (大蠊) |
平均每间房 (小蠊) |
≤2% |
≤1 |
≤3 |
≤5 |
≤10 |
3.除“四害”工作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着标志服、带工作证上岗,每人每次扣1分。
4.服务实际工作人员少于中标人所提供《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中人数,每次每少1人扣2分。
5.不规范处置动物尸体,每次扣4分。
6.使用假药、国家禁用的药物的,每次扣10分。
7.如发现每10平方米有两个老鼠洞,扣1分,超过的每多一个扣1分。
8.如发现中标人未及时清理遗留在施工现场的杂物,及时处理治灭的善后工作,每发现一处扣1分。
9.在沙井、下水道内等发现3只以上蟑螂(含死)、老鼠(含死)的,扣1分。
10.绿化带内或附近的果皮箱、垃圾桶、厕所、菜市场周边等每发现3只苍蝇的,扣1分。
11.对于阴暗潮湿地、下水道、沙井口、污水积水的地方,每发现3只蚊子的,扣1分。
12.中标人没有按合同规定施药频次施药的或造假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并给警告。
13.未按时、按标准、按要求配合完成相关检查任务的,扣20分。
14.居民群众投诉的问题,经查实中标人确有责任的,每宗扣3分。
15.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介批评曝光的问题,属中标人责任的,每宗扣10分。
16.未按规定设置固定办公室,每次扣30分;无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或值班时间办公室无人值班,每次扣10分。
17.可以数“处”并罚。
四、扣分签证有关规定
1.扣分签证时,甲乙双方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场。
2.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关于扣分签证的通知后,除特殊情况外,须在30分钟内派有关管理人员赶到现场。
3.如情况属实的,中标人管理人员须配合采购人工作人员签证;如中标人管理人员否认事实,消极拒签的,采购人工作人员可现场拍照或拍摄取证后联名签证,并可视情节严重度给予加倍扣分。
4.如中标人管理人员认为情况不实,有异议的,应即时要求采购人上一级管理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5.凡扣分签证的照片或拍摄的短片均由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