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 无效响应。
- 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加★号的,则必须为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所投产品作出明显标示(如划线、圈记等)。“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可参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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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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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单价限价
(人民币元/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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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动态监测违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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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成果报告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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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3355.5 元/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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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概况
随着广州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重点区域违法用地呈多发态势,土地执法形势依然严峻。动态巡查作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手段,有效遏制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但由于部分地区执法力量不足、管理辖区范围大、执法任务繁重,简单粗放的巡查方法难以及时发现违法用地。以无人机为代表的低空遥感技术具有机动灵活、目的明确、使用成本低、影像成果分辨率高、作业生产效率高等优势;能动态、快速、高效地监测违法用地行为,为准确及时的发现制止违法用地及决策处理执行提供客观而有力的技术支撑,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用无人机低空航摄手段加大违法用地监测力度, 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本项目利用低空无人机对违法用地较为多发的街镇进行航空摄影,制作现势性强的高分辨率正射影像,与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影像进行对比,提取变化图斑,并进行分析比对工作。项目实施能够快速发现监测区域的疑似违法用地情况,减少基层土地执法人员日常巡查的工作量,同时对各区、街镇实现有效监督。
本项目名称为“无人机动态监测违法用地”,是 2015 年至 2019 年财政局拨款项目无人机动态
监测违法用地项目的延续服务。二、 项目工作内容
- 为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本项目对广州市违法用地较为多发区域开展无人机低空遥感动态巡查工作,具体航摄区域由采购人确定。2020年航飞覆盖范围约 765 平方公里。
- 本项目采用无人机对这些区域低空航摄,制作正射影像图,并以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影像数据为基准提取变化图斑,依据土地利用现状提交变化图斑的监测面积、耕地面积、地类、变化类
型等信息。
- 开展变化图斑与国家、省卫片执法检查图斑的比对工作,控制图斑勾画质量。 三、 具体工作要求
- 项目范围
本项目航摄覆盖面积约 765 平方公里,位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具体区域由采购人指定。
- 须参考的标准、规范
-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3005-2010
- 《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CH/Z3001-2010
-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3004-2010
-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3003-2010
-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
-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 《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GB/T 27919-2011
-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4-2005
1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CH/T9008.3-2010
-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136-2008
- 技术要求
- 数码相机有效像素不小于 1800万像素,存储量不小于 32GB。
根据地形条件的不同,按规范规定的太阳高度角要求选择摄影时间。
- 按规范的规定和数码相机的性能划分航摄分区,同一分区内的景物特征应基本一致。分区
的基准面高程原则上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 航线设计应确保摄区边界线外至少一条航线,超出摄区边界线不少于像幅的 30%,可视为合格。
- 不同地形条件下的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参考指标: 平地:62%±2%和 60%±2%;
丘陵:64%±3%和 62%±3%; 山地:68%±5%和 65%±5%。
- 应符合 GB/T13989中 1:5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标准。
- 影像清晰,反差适中,颜色饱和,色彩鲜明,色调一致。有较丰富的层次、能辨别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影像,满足变化图斑提取的要求。
航摄过程中出现的绝对漏洞、相对漏洞及其它严重缺陷必须及时补摄。漏洞补摄必须按原设计航迹进行。可只在漏洞处补摄,补摄航线的长度应超出漏洞外一条航线。
变化图斑矢量数据应采用国家 2000 平面坐标系统。图斑数据信息包括:图斑面积、占耕地面积、地类、变化类型等。
将变化图斑与无人机影像、土地变更调查影像叠加,输出用于辅助执法的对比图,并标注相关信息。
- 成果资料汇总上交
须提交的文件和成果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质量检查报告
- 数字正射影像图幅联合表
- 数字正射影像
- 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矢量数据与表格数据
本项目预计分 2 期进行,具体实施时间由采购人确定后通知。每期航摄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两期航摄总面积不超过总航摄面积。每期内外业工期 50 天,其中外业无人机低空航摄工期为 25 天,
正射影像图制作及变化图斑提取工期为 25 天。五、 其他要求
- 本项目总航摄面积约765平方公里。结算时以实际航摄面积×中标单价(投标价)为准。
- 本项目(包含航摄和变化图斑提取)费用最高单价限价为每平方公里3355.5元。
- 依据《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单价最高限价85%,如投标人 的投标报价低于单价最高限价的85%,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 项目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拨付50%合同款。
- 第一期成果完成采购人对成果数据验收合格后于2020年7月31日前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拨付40% 合同款。
- 第二期成果完成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资料,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审查并验收通 过后,采购人于2021年3月31日前申请拨付余下10%合同款。
-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 合同;
- 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 验收/成果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 中标通知书。
-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按照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5个工作日 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 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