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农村土地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如何在保障粮食功能的前提下,盘活当今农村土地,激发土地利用价值,自始至终是一个重要课题。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并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国家致力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强化规模经营管理服务,允许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瑞安市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业务人员将面对繁重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做好对全市19.84万余户承包户、28.3万亩的承包地、40多万块承包地的规范管理,落实好承包土地的日常变更、流转、纠纷调处等各项工作,不仅需要完善、配套的政策法规及工作机制,同样需要通过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逐步替代传统管理模式。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6〕10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政改〔2020〕8号、《浙江省关于扎实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浙农确权办〔2019〕2号文件、《温州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日常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瑞安实际情况,提出瑞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的方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一体化、规范化、动态化管理,从而更好地解决土地确权遗留问题,化解历史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2¡ 服务内容
1. 工作内容
瑞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主要包括数据管理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数据管理系统(桌面端):系统功能开发主要包括数据管理、质量检查、权属变更、流转登记、统计分析、信息查询、图表输出,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采集、存储,图形变更和流转管理、查询统计、登记发证、打印输出、数据交换上报、数据检查等。
(2)业务管理系统(Web端):系统功能开发主要包括门户首页、测距量算、地图浏览及专题图展示、变更业务办理、流转业务办理、合同管理、权证管理、统计分析、用户中心和系统管理,实现“入、查、审、管”业务数据管理组合拳闭环。
(3)业务管理系统(移动端):系统功能开发主要包括承包地信息和承包地块示意图查询,以模块的方式嵌入到浙里办瑞安数字农业服务,方便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公开查询。
2. 建设目标
建成基本覆盖全市的信息应用平台,摸清全市承包土地家底;建立确权登记数据的动态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业务数据的及时更新,为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提供技术保障;推动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服务,方便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公开查询,并在此基础上拓展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和服务领域。
3. 建设要求
(1)本项目知识产权归属为瑞安市农业农村局,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开发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交系统源代码。
(2)按照省、温州市对公共数据管理、使用等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公共数据的编目、归集、共享、开放,归集的数据需纳入我市公共数据仓。
(3)按照省、温州市对统一组件的使用要求,用好全省强制类组件应用,本项目中开发(购买)的统一组件,必须及时接入“平台+大脑”应用支撑体系。本项目需使用省统一用户体系、业务协同等公共组件,本项工作将纳入项目验收的内容之一。
(4)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定级、测评、备案工作;严格做好云服务器、电子政务外网、数字资源等方面的安全防护工作。
4. 引用标准
(1)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2) GB/T 1794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3) GB/T 18316-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4) CH/T 9008.3-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5) CH/T 9009.3-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
(6) CH/T 9008.4-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栅格地图
(7) CH/T 9009.4-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栅格地图
(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
(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2014)
(1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修订)》(NY/T 2539-2016)
(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试行)》
(1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
(14)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的通知(浙农确权办〔2015〕8号)
(15)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
(16)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浙农确权办〔2017〕1号)
(17) 各县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建设技术方案
5. 主要技术指标
(1)空间定位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中央经线东经120°。
(3)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6. 提交成果
(1)瑞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安装文件或安装光盘;
(2)其他必要的支持软件(如插件、控件、驱动程序、字库等);
(3)相关文档,主要为用户手册。
3¡ 商务条款
1. 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
2. 免费质保期:系统开发完成并上线试运行验收合格后2年。免费质保期满后,每年维护费另行协商。
3. 验收要求: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采购人的建设要求,由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行。
4. 投标报价
4.1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磋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报价包括项目必备的附件、软件开发费用、安装调试费、项目设计费、第三方测评费用、安全测评费用(等保测评费用)、数据脱密费、人工费、技术支持、质保期内维修费、配合验收费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5. 付款方式
5.1 预付款:由于本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在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在支付第一期款项时等额予以扣回,如不足抵扣的,则在下期结算款支付时扣回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5.2 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保险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的1%的履约保证金。
5.3 系统开发完成并上线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并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于收到承包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