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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七星街道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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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70000057157 发布时间:2020-04-27 文档页数:42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湖区七星街道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

招标项目规划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建设新时代美丽城镇,是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践行初心使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际行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着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现代品质、浙江特色的美丽城镇,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的新格局。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9〕52号)和《嘉兴市南湖区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参照《浙江省美丽城镇样板镇建设行动方案编制技术要点》,开展编制南湖区七星街道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

招标内容:参照《浙江省美丽城镇样板镇建设行动方案编制技术要点》,编制南湖区七星街道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

规划范围:

1、美丽城镇建设范围:湘家荡全域45.25平方公里,北至三店塘,南至平湖塘,西至东外环河及中环东路,冬至嘉善塘及行政边界。

2、重点建设区域:七星街道建成区,北至三店塘,南至沪杭铁路,西至东外环河,东至串港、洪家荡,面积约10.0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5年。

 

二、七星街道概况

七星街道位于嘉兴市区的东北部,西南部与中心城区相接壤,南面为南湖区大桥镇,西北为秀洲区油车港镇,东部为嘉善县。区域总面积45.2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0.04平方公里,下辖6个社区,总人口约6.7万,其中户籍人口2.9万人,2015年撤“镇”改“街道”。

1997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旅游度假区,2001年成为全国首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15年七星撤“镇”改“街道”,环湖景区在2015年成功荣升至国家4A级旅游景区。

三、规划依据:

1、《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 ( 浙委办发〔2019〕52号)

2、《浙江省县域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暨“一县一计划”、“一镇一方案”》编制技术要点;

3、参照《浙江省美丽城镇样板镇建设行动方案编制技术要点》

4、《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指南》

5、《嘉兴市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实施方案》(〔2019〕号)

6、《南湖区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实施方案》

7、 其它相关国家、省、市规划与建设的法规条例、规范标准。

 

四、规划主要内容

1、《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编制

(1)现状评估:对照省美丽城镇的建设要求,对美丽城镇建设基础进行综合评估,梳理问题与短板,提出优势和特色,明确下一步提升和改进的要求。

(2)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明确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美丽城镇的建设定位以及具体指标,明确实现目标的策略与总体安排。

(3)方案内容:结合本镇资源禀赋特色,从美丽城镇保持底色、擦亮本色、彰显特色方面提出美丽城镇建设引导,围绕“五美”建设以及城乡融合体制机制要求,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镇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彰显城镇特色,提升综合品质。

(4)近期建设行动计划:结合美丽城镇建设目标,梳理完善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库,明确具体建设项目、建设时序以及进度安排,形成“项目库、进度表”,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5)综合保障:明确在美丽城镇建设方面的组织机构、资金、人才、用地等要素保障,合理推动美丽城镇建设实施。

2、样板镇创建申报协作工作。

(1)协作制作PPT汇报材料。PPT材料应以图文并茂形式,全面展示美丽城镇建设现状基础、目标定位、“五美”建设重点任务、特色发展、重大项目以及用地、资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各项要素保障等内容。

(2)协作制作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主要包括美丽城镇建设自评报告、申报城镇所在县(市、区)扶持政策以及其他材料。要求思路清晰、定位准确、措施有力、文字精炼。

五、规划成果

  • 美丽城镇现状图
  • 美丽城镇生态保护利用图
  • 美丽城镇空间结构图
  • 美丽城镇交通设施提升图
  • 美丽城镇防灾减灾设施体系图
  • 美丽城镇市政基础功能提升图
  • 美丽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图
  • 美丽城镇生活圈服务空间布局图
  • 美丽城镇产业布局优化图
  • 美丽城镇人文资源保护利用图
  • 美丽城镇有机更新与景观风貌提升图
  • 美丽城镇园林绿地与绿道体系提升图
  • 美丽城镇“三治融合”发展图
  • 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分类引导图等

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图纸的内容深度应基本达到《浙江省美丽城镇样板镇建设行动方案编制技术要点》的要求,且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六、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要求

1、中标人须按时向委托方递交规划设计成果: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并向甲方汇报,方案设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评审稿,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上报成果。规划设计成果应基本符合《浙江省美丽城镇样板镇建设行动方案编制技术要点》的内容,且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根据业主样板镇创建的具体时间,协助做好申报工作。

2、规划设计服务成果文本要求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规划成果均采用中文表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例、规范要求,设计文本数量满足业主办理有关报批、审查会议所需,最终提交业主方全部合格设计文件8套,并提供CAD电子版本2份。

3、规划服务成果使用权

  • 评审结束,所有投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均不退还。
  • 中标人应保证规划设计服务成果均未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知识产权。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设计补偿:本设计项目无设计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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