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二、本项目不接受超过 160 万元人民币(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含项目完成所需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项目内容:150 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四、项目概述:
1、根据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省厅制定《江苏省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覆盖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需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并提前一年将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
2、经摸底排查,经开区 2019、2020 年拟发证数较多(150 家)详细名单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预计需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工作量大。同时, 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出台慢、平台申报模块未设置、行业分类和管理类别存在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影响。因此经开区拟委托有相关技术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本次工作。
五、技术服务标准:
1、排污许可技术审核是第三方机构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根据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排污许可管理的技术支持,对建设单位排污许可证申领进行客观、公开、公正的技术审核,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技术规范,标准修订时,适用其有效版本。
六、技术服务流程:
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一般包含接受委托、初审、现场踏勘、提出修改清单、提交修改清单,企业根据修改清单完成修改后复审,提交审核报告等流程,必要时可能增加专家咨询、类比调研、专题论证等环节。
七、技术服务要求:
1、指导协助企业填报排污许可证;
2、制定工作计划、审核程序和实施方案;
3、负责建立审核工作组;
4、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内容进行初审和必要的现场踏勘,对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提出修订或补正要求,并形成修改清单;
5、排污单位根据修改清单修改补充完善后,进行复审,直至排污单位填报的内容符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
6、编制《建设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技术审核报告》,并对其负责;
7、提供本地化服务,为保证行政审批效率,24 小时接受建设单位报送资料;
8、接受委托后,5 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清单;排污单位根据修改清单修改补充完善后,填报的内容符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的,5 个工作日内提交技术审核报告。
八、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九、服务成果:建设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技术审核报告。 十、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