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格或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具备社会服务运营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日当天。以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圭峰会城积极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其中“家政帮扶”已形成行之有效的帮扶方式。第一、二期春风计划通过家政帮扶的方式,累计对 201 户扶贫户进行帮扶,在 2019
年 12 月,会城街道 270 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已全部退出。为巩固脱贫成果,2020 年,会城街道扶贫办拟开展第三期“春风计划”。现根据上级要求,针对每户扶贫户巩固脱贫成效的需求制定帮扶计划,参与户数合计 123 户,分别是:
项目一、针对圭峰会城已经实现脱贫但自主就业创收不高或不稳定 104 户,其中具有劳动
力 104 人,通过精准评估扶贫对象的就业能力和条件,依托家政服务公司以家庭服务的形式, 一方面对需要照顾护理的重病(残)和未成年人家庭补贴护理费用,另一方面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就业的可能性,提高扶贫户的家庭收入,实现造血式脱贫。
项目二、针对圭峰会城的扶贫户中 14 名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建档立卡学生,合计 14 户,提供社会实践平台,对参与社会实践的建档立卡学生给予相关补贴,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提高责任意识,克服“等靠要”思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最终实现稳定而长久的脱贫。
项目三、设置 5 个扶贫岗位,为每天可暂短外出就业的扶贫户提供就业平台。具体措施如下:
(一)项目一:
1、服务对象
圭峰会城已经实现脱贫但自主就业创收不高的扶贫户 104 户,其中具有劳动力 104 人。
2、项目目标
以家政服务方式,给予固定的补贴,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克服困难,主动参与就业,以提升家庭的经济收入和抗逆力,最终实现脱贫。
3、项目期限
2020 年 7 月到 2020 年 12 月
4、服务内容
划分类别及情况:
类别 |
情况介绍 |
工作范围 |
第一类 |
家庭有劳动力成员,自身患有慢性病、因意外暂时丧失外出劳动力或其他,劳动能力较弱,无法正常外出工作,且家中有老 人/学生/重病(残)家人需要照顾。 |
服务本家庭,日常照料、重病 (残)护理。 |
第二类 |
家庭有劳动力成员,但须照顾家中不少于 2 个(含 2 个)重症不能自理病人(残疾人),无法外出务工。 |
服务本家庭,日常照料、重病 (残)护理,并不定期疏导病患者的情绪,同时可在家中进 行手工制作业。 |
第三类 |
家庭有劳动力成员,但须照顾家中 1 个或以上重症病(残疾)人或无法自理的未成年家庭成员,无法正常外出务工。 |
服务本家庭,日常照料、重病 (残)护理,并不定期疏导病 患者的情绪,同时可在家中进行手工制作业。 |
第四类 |
家庭有劳动力成员,但须照顾患病(残疾) 家人,无法长时间外出务工;可外出就业 1-2 小时。 |
日常照料本家庭,可外出从事家政保洁服务工作。 |
第五类 |
家庭有劳动力成员,但须定时接送上学的 |
日常照料本家庭,可外出从事 |
|
未成年家庭成员,难以从事一般性工作; 可外出就业 3-4 小时。 |
家政保洁服务工作。 |
第六类 |
家庭有一个劳动能力就业,但需供养 2 个 或以上(患病/学生/老人)家庭成员,负担较大。 |
日常照料本家庭,可外出从事家政保洁服务工作。 |
第七类 |
家庭只有一个劳动能力就业,但因供养患 病/学生/老人家庭成员,负担较大。 |
日常照料本家庭,可外出从事 家政保洁服务工作。 |
特别注明:服务对象外出从事家政保洁服务的薪酬统一由中标单位发放。
扶贫对象 |
户数 |
劳动力人数 |
家政项目 |
第一类 |
17 |
17 |
家庭服务 |
第二类 |
14 |
14 |
家庭服务 |
第三类 |
31 |
31 |
家庭服务 |
第四类 |
8 |
8 |
家庭服务 |
第五类 |
7 |
7 |
家庭服务 |
第六类 |
20 |
20 |
家庭服务 |
第七类 |
7 |
7 |
家庭服务 |
(二)项目二:
1、服务对象
圭峰会城 14 户扶贫家庭中 14 名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建档立卡学生。
2、项目目标
提供社会实践平台,对参与社会实践的建档立卡学生给予相关补贴,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提高责任意识,克服“等靠要”思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最终实现稳定而长久的脱贫。
3、项目期限
2020 年 7 月到 2020 年 12 月
4、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贫困户学生参与中标单位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时数不得少于 48 小时。
(三)项目三:
1、服务对象
圭峰会城扶贫户中 5 户实现脱贫但是自主创收不高的扶贫户,其中劳动力 5 名。
2、项目目标
设置 5 个扶贫岗位,为每天可暂短外出就业的扶贫户提供就业平台。
3、项目期限
2020 年 7 月到 2020 年 12 月
4、服务内容
1、按发放补贴服务扶贫户的数量进行月结算;
2、项目资助方对扶贫户进行 30%的抽查,了解项目的成效;
3、项目承办机构在项目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四、服务时间
2020 年 7 月到 2020 年 12 月
五、验收
(一)验收时间: 2020 年 12 月。
(二)验收程序:采购单位以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 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提供详细的预验收方案。
(三)验收标准。
(四)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验收小组提出整改问题并与承接方在约定时间内作出整改。
六、结算方式
服务费用分三阶段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付项目总额的 30%;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付项目总额的 30%;项目末期评估合格后付项目总额的 40%。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和承接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1523983.00 元。供应商的供应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