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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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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9290000110486 发布时间:2020-09-29 文档页数:39页 所需下载券:10
阳朔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

服务采购需求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阳朔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

1项

一、项目范围

本次阳朔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的范围为阳朔县行政辖区(9个乡镇),面积约1433平方公里,位于北纬24°38°~25°03′,东经110°13′~110°41′。

二、工作任务

阳朔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工作内容为对自治区下发的阳朔县疑似占用耕地建房图斑进行分析,并对阳朔县行政辖区农村占用耕地建房的状况调查成果进行检查。具体工作如下:

(一)提取疑似占用耕地建房宗地图斑。将第三次国土调查初始调查成果和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叠加,提取农村占用耕地建房的地块范围。通过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判读,以宗为单位,提取疑似占用耕地的农村建房宗地图斑。将内业提取的疑似图斑套合最新的遥感影像和耕地范围、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编制外业调查底图。

(二)实地核实。对内业提取的疑似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宗地,进行逐宗地外业核实,调查每宗地的使用人、户籍情况、实际用途、占地面积、占用耕地面积、建房时间、建筑层数、不动产登记发证情况、用地审批情况、符合规划情况、“一户一宅”情况、“一户多宅”等信息,并使用“国土调查云”平台拍摄带位置坐标的实地照片。对内业提取遗漏或错误的宗地,进行补充、完善。

(三)分类造册。在外业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对农村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进行分门别类,并形成“一宗一台账”的台账记录,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下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三、作业依据及标准规范

1、CJJ/T8-2011《城市测量规范》

2、TD/T1001-2012《地籍调查规程》

3、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4、GB/T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5、GB/T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30号)

7、《阳朔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四、工作内容

(一)逐宗地开展调查核实

对每一宗疑似乱占耕地建房的宗地进行入户调查,查清每宗地的使用人、户籍情况、实际用途、占地面积、占用耕地面积、建房时间、建筑层数、不动产登记发证情况、用地审批情况、符合规划情况、“一户一宅”情况、各项用地情形等信息,具体需要调查的信息请参照《信息采集表》上所需填写的内容。

(二)拍摄实地照片

使用“国土调查云”平台拍摄带位置坐标的实地照片,包括远景、近景和利用特征等类型,每种类型拍摄2-3张,至少包含2-3个方位的照片。

远景主要反应建筑物的整体特征,需要不同方位角度的照片。

近景主要是靠近拍摄建筑物的一些典型特征,能够辅助判断宗地的用途。

利用特征主要是内部的照片,主要反应建筑物的用途情况。

(三)根据实际调整内业提取的宗地

由于影像精度等原因,内业提取的疑似乱占耕地建房宗地范围可能与实地现状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宗地范围线。

 五、调查范围及类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对象聚焦2013年以来所有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有关概念界定如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顶、四周有墙,具有固定性基础的建筑物。

2.耕地。以“二调”最终成果数据库上的地类为基准,结合年度新增耕地进行判定。

3.时间起点。重点调查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新建、续建、扩建的房屋。

已获得农用地转用批复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证书房屋, 符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规定的设施农业类房屋,不纳入本次调查范围。

(二)调查类型

一是住宅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住宅类房屋的具体类型(1户独栋住宅、多户成套住宅等),建设主体(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业或其他主体),对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点判定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或是否属于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户条件”。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设依据和建设所依据相关政策的主管部门等。

三是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设依据、要求建设该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处罚情况等。

六、技术要求

项目成果应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阳朔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工作方案》规定,符合自治区、阳朔县关于开展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工作要求。

七、提交成果

(一)使用“国土调查云”举证软件拍摄阳朔县疑似乱占耕地建房图斑举证照片及填写基本信息,并将成果提交到举证平台;

(二)填写并提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内的《信息采集表》;

(三)形成“一宗一台账”的台账记录;

(四)建立形成阳朔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0年10月31 日前提交项目所有成果。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阳朔县自然资源局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当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发生改变时,中标供应商须免费修改相关内容。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6个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12个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处理。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验收的费用;

(4)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培训等费用;

(5)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需的费用。

2、付款方式:

正式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完成,中标人提交全部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通过核查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项目款20%。

3、项目实施要求:

(1)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类或土地管理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载明专业为准)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投标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期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职称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入实施人员专业必须为测绘类或土地管理类相关专业(以其“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载明专业为准),参与投标时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4、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保密制度要求,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到数据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5、本项目采购预算:约1万个疑似占用耕地建房图斑,每个疑似占用耕地建房图斑,人民币100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竞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单价, 视为无效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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