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度龙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技术服务。
工作内容包括开展水土流失防治调查与技术评估;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水土保持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复核评估;开展水土保持技术指导与宣贯;分阶段出具相关技术服务;检查发现生产建设活动存在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配合甲方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验收期,配合甲方共同参与验收,同时提供技术意见。(暂定监督技术服务总次数为50次,具体项目由业主确定,成果提交时间2021年12月)
二、2021年度龙湾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水监督技术服务。
针对涉河涉堤(占用水域)项目审批后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检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市本级行政许可批文的要求,对照批文逐条核实,在每个项目施工期查看现场及建设项目施工图;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检查总报告,具体内容如下:对项目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后)的核查;对项目测量放样的核查;对项目竣工图的核查;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形成检查总报告,附相应图纸及现场照片。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方式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安排检查项目,优先安排省级审批项目的检查。(暂定监督技术服务总次数为50次,其中现场检查次数为35次,测量复核为15次,具体项目由业主确定,成果提交时间2021年12月)
三、2021年度水资源类项目技术支撑。
1.2021年度龙湾区用水总量统计。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每个季度辖区内灌溉用水户、自备取水工业企业、公共供水户、养殖场、居民样本户、建筑业第三产业、生态环境补水等样本名录用水情况填报,并于年底上报用水总量统计其他相关数据。(统计时间节点为2021年12月31日止,成果提交时间在2022年3月份前提供)
2.2021年度龙湾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技术支撑。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负责自查报告和复核技术报告编制,协助召开考核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及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协助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总结方案编制。(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为2021年12月31日止,成果提交时间2022年3月份前)
3.2021年度龙湾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技术支撑。
收集、复核、整理省市对考核各项指标的支撑材料,包括组织领导机制、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成果、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数据、水土保持监管情况等。(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为2021年12月31日止,成果提交时间2022年3月份前)
4.2021年度龙湾区水资源公报。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相关工业企业产值、人口、灌溉面积、大小牲畜数量、用水量、供水量等基础数据填报,并按考核要求复核相关用水指标。(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为2021年12月31日止,成果提交时间2022年3月份前)
四、2021年度取水监控安装运行维护。
对2021年采用租赁形式的取水监控设备进行维护,约20个取水监控维护;对现有无取水监控的取水户采用租赁取水监控设备的形式进行安装维护,共约10个取水点进行安装取水监控设备及维护。
为更有效的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咨询单位应选派一名有2年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常驻采购人所在地点办公。
上述工作内容如需在上级的相关系统中进行录入,应一并负责信息录入。系统主要包括浙江省水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水行政执法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浙江水资源管理系统、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浙江省水域动态监测下发调查系统等。
五、成果要求
序号 |
项目 |
需提交的纸质成果 |
1 |
2021年度龙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技术服务(约60次) |
1.检查记录单 2.测量复核成果 3.年度监督技术服务总结 |
2 |
2021年度龙湾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水监督技术服务(约50次,其中现场检查次数为35次,测量复核为15次) |
1.检查记录单 2.年度监督技术服务总结 |
3 |
2021年度龙湾区水资源类项目技术支撑服务(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用水总量统计、水资源公报、年报等) |
1.2021年度龙湾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自查报告及相关台账 2.2021年度龙湾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自查报告及相关台账 3.2021年度龙湾区用水总量统计成果报告 4.2021年度龙湾区水资源公报 |
4 |
取水监控安装运行维护(约30个监控点) |
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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