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要求
警官餐厅服务标准
(一)餐厅菜点品种安排
1、每餐菜点品种丰富,烹调方法和口味多样,营养搭配平衡,以满足民警不同需求。
2、根据季节变化,不断更新原料搭配、菜肴色彩,给予美的享受,并降低成本。
3、菜肴及面点品种视市场货源、库房能力、厨师加工能力等情况而定, 保证供应。
4、根据民警反馈意见调整菜品种类、口味、颜色、以求最好。
(二)餐厅菜点品质要求
1、菜点应符合营养、卫生要求,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的、变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
2、加工食品原材料时,加工人员自我检查、领班厨师分类检查,保证原料加工的质量、形状、大小、厚薄、规格等符合标准和烹调要求。
3、菜点烹制过程按标准进行,不得有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现象发生。
4、菜点根据民警用餐情况,随吃随制作,保证新鲜、热度、并杜绝浪费。
5、厨师积极有效的展开工作,保证开餐时间食品供应。
(三)厨房服务质量标准
1、每日清洁,每餐擦拭整理,地面、墙面保持清洁,各种厨柜、案板操作台整齐洁净、无污渍、无油渍。
2、灶台、餐具、厨具、刀具、餐车每日用后洗涤、擦拭,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无污垢。
3、各种洗菜、洗碗、泡菜用的水池每天用后洗擦,表面清洁、无污渍, 下水口无虫害。
4、盛菜的盆、筐、盖布每天用后清洗,抹布常洗常换,专布专用,无油渍、无异味。
5、灶上使用的各种调料罐、盛器摆放整齐;每天洗换,不用时加盖布, 保持卫生。
6、排风、换气、排油烟的设备定期清洗,表面无严重污垢、无油渍。
7、厨房各种灯具定期擦拭,有安全保护罩,照明充足。
8、储藏食品按食品卫生法进行,生熟分开、冰箱定期清洁,专人专管。
9、定期对厨房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10、注意节约能源,注意防火安全,并由专人负责。
(二)其他要求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提供全年早、中、晚餐及公务接待用餐等餐饮和其它甲方认可的服务项目。
第二条 服务地点
灵武市公安局机关及基层餐厅共 13 个
第三条 服务范围
保障甲方所有就餐人员工作日及节假日早、中、晚餐供应及日常公务接待, 乙方需保证所雇佣人员合理调整休息,并有临时替换工作人员,以保证就餐人员正常就餐。食堂大众伙食、风味饮食、特色菜品和点心。餐厅后厨由乙方全权负责,食材由甲方指派专人采购。
第四条 招标期限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开展食堂日常服务。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10 天内将保证金本金(无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违约情况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有关费用后,无息退回剩余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甲方餐厅每月产生的水、暖、电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工作中因人为因素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缴纳到物业公司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七条 伙食供应的要求
1、就餐方式:机关餐厅为自助餐,其他餐厅根据食材供应情况确定。
品种要求(机关餐厅)
早餐:流质品种不低于 2 个,米面制品不低于 3 个,菜品不低于 2 个;
午餐:主食 1 个,副食(菜)四菜(两荤两素)一汤。
晚餐:主食 2 个,菜 2 个。
每周应有相应的菜谱,每月较上月应有 20%以上品种的变换。
2.质量要求
保质保量,色、香、味俱佳,质价相符,具有合理的营养搭配,且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3、服务时间要求
早餐 7:50—8:20,午餐 11:50—12:30,晚餐 17:50—18:20(夏季时间18:20-18:50)(如有特殊情况,根据甲方要求延长或调整)。 基层各餐厅就餐菜品要求按照各单位要求自行协商。
4、乙方须执行甲方制订的作息时间,按时供餐、保障供给。如遇市政停水停电停燃气的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供餐的,必须提前报告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开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节假日期间乙方需根据甲方工作需求及人员数量正常供餐,应尽量避免造成浪费。
灵武市公安局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人员配备标准及报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