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 项目概况
分析盐城市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现状,总结盐城市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探索盐城市工业开发区集约利用和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的路径,为盐城市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更好的服务于盐城市国土空间高效治理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服务内容
1、盐城市工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研究
以盐城市省级、国家级工业开发区为研究对象,聚焦开发区土地集约关键指标,分析盐城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现状,分析开发区内外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差异,以及不同功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差异;对比盐城市开发区内外、不同功能开发区与其他地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差异。在此基础上识别盐城市工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促进开发区集约利用的政策建议。
2、盐城市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研究
总结典型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化的典型做法和经验;以盐城市农村宅基地和乡村工业用地为重点,测算盐城市建设用地减量化的潜力,明确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类型及空间布局,提出实施盐城市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的对策建议。
三、项目交付成果
1、研究报告:《盐城市开发区集约利用研究》
2、研究报告:《盐城市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研究》
四、时间要求
1、2022年9月底前完成数据收集和实地调研;
2、2022年11月底前研究报告初稿;
3、2022年12月完善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
1、付款方式:以人民币结算,银行转账。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15日内支付20%的预付款;完成研究报告并通过评审后支付剩余的80%。
六、相关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在项目实施时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通过必要的调查、走访,结合盐城市的实际情况,提出详尽的研究成果。
2、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并附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经双方确定参与本项目管理、调研、研究成果编制的人员,如无充分理由项目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以书面形式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如因投标人的人力、能力不足致使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可要求投标人增加或替换为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工作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的资格证复印件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4、已确认的本项目执行组长必须保证整体项目的参与度,负责项目研究的全过程组织和指导,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本项目执行组长在必要时需抵达在盐城市开展有关研究工作。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若采购人认为项目执行组长不称职或技术条件达不到项目要求时,可与中标人协商更换其他项目执行组长。在本项目的重要阶段中,如项目讨论和论证、汇报、部门之间的重要协调会议、专家评审等,已确认的,项目执行组长必须出席。
5、投标人须根据自身经验,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结合自身报告编写进度安排计划方案,同时注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度计划方案的主要工作职责。
6、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项目咨询、成果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项目成果编制、调研考察、成果印刷及差旅、专家评审、税金等所有费用并要求达到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价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作调整。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投标人在进行规划编制时,除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注: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