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
1、药品(数量根据采购规模和注射标准确定)
2、注干施药
(二)采购要求
1、药品要求:
(1)3.0%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
3%;C、剂型:微乳剂;D、包装:50ml/支;E、防治对象:松材线虫;F、施用方式:树干打孔注药。
2、注干施药要求
10≤胸径<20cm 注射 1 支
20≤胸径<30cm 注射 2 支
胸径≥30cm 注射 3 支
元,第二次扣除 3000 元,第三次责令停工整改并扣除 6000 元工程款)。
(每个标段抽查送检次数不少于 1 次,总计随机抽样不少于 6 份(瓶),送省级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有 CMA 认证标志的检测(验)报告方可施工,施工结束后做为结算工程款的重要凭证之一)。②注干松树号牌监管:本项目工程所有标段内打孔注药保护的健康松树采用挂牌管理,各标段内保护的健康松树数量以实际挂牌并扫码录入黄山市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监管平台黄山区打孔注药数据库后系统汇总后的真实数据计算,在树干显眼位置悬挂标识铭牌,铭牌材料:铝片, 规格:长 6*宽 4 厘米,标识内容:独立二维码、编号、注干年度、药品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铭牌由黄山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制作并根据各标段具体打孔注药保
护健康松树数量进行统一编码并分配至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并由单位造册登记在案, 各中标公司指定专人按施工时间进度按量领取保管,交施工人员使用。③上一轮注干旧药瓶回收监管:施工人员完成注干和挂牌施工后,是复打小班的,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好上一轮次注干的旧空药瓶的回收工作,凡发生不回收或随意丢弃旧药瓶的,第一次扣除施工工程款 2000 元,第二次扣除 3000 元,第三次责令停工整改并扣除 6000 元工程款,④注干松树号牌挂牌录入监管:各标段内应保护的所有健康松树按照施工要求完成注干保护后必须立即通过黄山市林业巡检 APP 打孔注药模块实时录入黄山市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监管平台黄山区打孔注药数据库。每个标识铭牌的二维码只允许录入一次,凡在手机 APP 或 PC 端扫码检索查询超过一次的按超过每一次扣除单株费用 100 倍的施工工程款,凡在手机 APP 或
PC 端扫码检索查询不到录入信息的扣除单株费用 100 倍的施工工程款。
(三)采购规模与预算
1、采购规模:1 包:汤口镇、谭家桥镇长罗村、谭家桥镇东黄山、谭家桥镇新洪;2 包: 谭家桥镇中墩、仙源镇;3 包:耿城镇;4 包:三口镇、新明乡、龙门乡;5 包:甘棠镇、永丰乡;6 包:太平湖镇、乌石镇、新丰乡、新华乡、黄山林场、太平湖林场。(详见附表)
2、采购预算:详见招标公告
(四)采购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健康松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注干保护工作,区级核查验收时间另行规定。
(五)特别说明
1、各包 2019-2020 年已注干第二轮注干保护和 2022-2023 年新增纯林的株数按后附
‘黄山区 2022 年-2023 年度健康松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注干保护服务采购项目统计表’中小班株数进行防治,如实际株数超过“采购项目统计表”株数时,按“采购项目统计表”株数进行防治。
2、各包 2022-2023 年新增的健康松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注干保护按实际完成株数计算;如果实际株数超过采购株数时,按采购株数包干;如果实际株数少于采购株数时,则按实际挂牌施工株数计量(各包采购株数详见后附‘黄山区 2022 年-2023 年度健
康松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注干保护服务采购项目统计表’)。
3、黄山区 2022 年-2023 年度健康松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注干保护服务采购项目共 6 个包,按乡镇划片分别进行采购,具体分标如下:1 包:汤口镇、谭家桥镇长罗村、谭家桥镇东黄山村、谭家桥镇新洪村;2 包:谭家桥镇中墩村、仙源镇;3 包:耿城镇;4 包:三口镇、新明乡、龙门乡;5 包:甘棠镇、永丰乡;6 包:太平湖镇、乌石镇、新丰乡、新华乡、黄山林场、太平湖林场。(具体详见附表)
开标时,按 1-6 标的顺序进行开标,各潜在投标人可选择部分或全部标的报名投标, 但每个参与的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
(六)工程验收
1、验收时间:本项目分二次验收,第一次验收时间:2023 年 3 月底;第二次验收时间:2023 年 10 月底;第三次验收时间:2024 年 9 月底。
2、验收标准:
按照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抽检,抽检合格率达 98%以上,且松树死亡率不超过
1%的为验收合格。达不到以上标准的,即:注干施药不符合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株数超过 2%的;按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注干施药后松树发生死亡的株数超过 1%的,均按照超过的死亡数量 2050 元/株的标准扣除工程款。因风折、雪压、干旱、人为破坏、火灾等因素致松树死亡的,不计入本项目死亡率统计范围。
2023 年 10 月份开展第二次验收时,发现注干施药的松树系 4-6 月份内死亡的,不计
入本项目死亡率统计范围,7-10 月死亡数量。 2024 年 9 月份开展第三次验收时,发现注干施药的松树死亡的,全部计入本项目死亡率统计范围,当死亡的株数超过 1%的,除按照
2050 元/株的标准扣除工程款外,该施工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参加黄山区所有松村材线虫病防治项目的招投标。
2023 年 8-9 月,对实施防治的松树,随机抽取一定比列,采集枝桠送往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药品有效成分含量进行检测,含有有效成分的样品数量的比列≥95%的为合格即(含有效成分样品数量/检测数量)*100%≥95%。
(七)其它
5 日内不能进场施工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己经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直接单
方面解除合同关系),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记录 1 次,且今后不得参加黄山区林业局所有的招投与采购活动。
期超过 7 天的,每天扣除工程款 3000 元;延期超过 15 天的,每天扣除工程款 4000 元;
延期超过 20 天的,除按以上规定扣除工程款外,同时采购单位可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中标单位因此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3)如中标单位涉及使用假冒、伪劣农药,造成松树当年出现大规模死亡现象,采购单位将保留追究中标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