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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修编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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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发布 53页 文档编号:202405090001352514 需下载券:10
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修编工作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增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随着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三新一高”对东莞市防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东莞市面临“双区”建设重大机遇,将进一步推动水利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2021年2月,《东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提出要把我“双区”建设重大机遇,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城市群。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发展支撑能力。2022年2月,《东莞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防灾减灾、供水安全、幸福河湖、智慧水务为抓手,聚焦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建设,构筑“安全牢固、响应快速、韧性强筋”的防灾减灾网。

1.2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洪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市防洪(潮)排涝建设管理顶层设计,有效解决我市目前存在的防洪排涝短板问题,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着力推动新阶段水务高质量发展,目前市区已经开展《东莞市防洪(潮)排涝规划(2021-2035年)》、《东莞市市区内涝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合称《市级规划》)。

1.3为确保各园区、镇街的防洪减灾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防洪(潮)排涝排水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东水务〔2023〕77号文),要求各园区、镇街要高度重视,参照市一级做法,成立工作 专班(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开展辖区防洪(潮)排涝排水规划编制工作,并支持配合《市级规划》编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市镇两级防洪(潮)排涝排水规划编制(修编)任务。

1.4大朗镇经过多年水务工程建设与治理,形成了堤、库、闸站相结合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2010年大朗镇已编制了防洪排涝规划,有效指导了镇街区域防洪排涝工作的开展,但目前规划成果均已过规划期,为满足新时代水务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效指导现代防洪排涝网建设,必须尽快组织镇域防洪排涝规划编制。

1.5随着大朗镇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地表径流大副增加,大朗镇内出现不同程度的内涝,为了加快建设“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排水防涝体系,完善排水防涝总体格局,有效指导现代排水防涝建设,必须尽快组织大朗镇内涝治理规划。

采购包1(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修编工作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当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东莞市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编制(征求意见稿)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30%,当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东莞市大朗镇内涝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征求意见稿)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20%,当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东莞市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编制(报批稿),并取得水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额的20%;

4期:支付比例20%,当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东莞市大朗镇内涝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报批稿),并取得水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额的20%。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

验收要求

1期:1、本项目应通过专家评审会,并最终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与验收。 2、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依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合同总价包含一切税费及成交供应商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等直至成交供应商提交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终成果并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的相关费用。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波动,结算时不作调整。 2、所属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人至300人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至100人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修编工作项目

1.00

1,200,000.00

1,2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修编工作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概况

1.1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增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随着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三新一高”对东莞市防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东莞市面临“双区”建设重大机遇,将进一步推动水利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2021年2月,《东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提出要把我“双区”建设重大机遇,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城市群。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发展支撑能力。2022年2月,《东莞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防灾减灾、供水安全、幸福河湖、智慧水务为抓手,聚焦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建设,构筑“安全牢固、响应快速、韧性强筋”的防灾减灾网。

1.2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防洪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市防洪(潮)排涝建设管理顶层设计,有效解决我市目前存在的防洪排涝短板问题,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着力推动新阶段水务高质量发展,目前市区已经开展《东莞市防洪(潮)排涝规划(2021-2035年)》、《东莞市市区内涝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合称《市级规划》)。

1.3为确保各园区、镇街的防洪减灾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防洪(潮)排涝排水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东水务〔2023〕77号文),要求各园区、镇街要高度重视,参照市一级做法,成立工作 专班(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开展辖区防洪(潮)排涝排水规划编制工作,并支持配合《市级规划》编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市镇两级防洪(潮)排涝排水规划编制(修编)任务。

1.4大朗镇经过多年水务工程建设与治理,形成了堤、库、闸站相结合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2010年大朗镇已编制了防洪排涝规划,有效指导了镇街区域防洪排涝工作的开展,但目前规划成果均已过规划期,为满足新时代水务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效指导现代防洪排涝网建设,必须尽快组织镇域防洪排涝规划编制。

1.5随着大朗镇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地表径流大副增加,大朗镇内出现不同程度的内涝,为了加快建设“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排水防涝体系,完善排水防涝总体格局,有效指导现代排水防涝建设,必须尽快组织大朗镇内涝治理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东莞市大朗镇行政辖区范围,面积约为97.5km2

三、工期要求

1.1总工期: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1.2其中: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测量工作,本项工作与资料收集工作同步进行。

2)资料收集及测量工作完成后,6个月内完成《东莞市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东莞市大朗镇内涝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在征求意见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东莞市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东莞市大朗镇内涝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送审稿,提交水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4)专家评审会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2个月内完成《东莞市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东莞市大朗镇内涝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报批稿,报送水务主管部门审批。

四、验收标准

根据项目特点及验收需要,采取专家审查会议方式进行验收,验收流程为:

1)成交供应商将验收材料提交至采购人处;

2)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审查会议,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4)成交供应商与市水务局相关业务科室做好资料衔接事宜。

五、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1.服务内容

1.1测量工作

1)按照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等技术要求,进行河道横断面、山塘湖泊水体及桥涵或建筑物大样等测量,具体如下:

①河道断面测量:包括河道横断面和水库大坝、溢洪道断面,河道横断面间距200米;水库大坝、溢洪道断面(每个水库测量断面6-9个)。

②山塘湖泊测量:对山塘湖泊等水体进行陆地地形测量,测出水体水位及水域面积等要素。

③桥涵或建筑物大样测量:对已建穿堤、跨河建(构)筑物的类型、位置、尺寸及高程等进行测量。

 2)具体按规划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

 3)测量平面坐标釆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执行现行规范与标准。

 4)测量成果须满足规划阶段的设计要求。

1.2《东莞市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编制

本项目《东莞市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编制的报告深度达到一般水利规划的要求,并在新时代、新背景、新要求下,引进海绵城市、碧道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等新型理念,合理选定防洪(潮)标准,结合防洪排涝现状,科学提出防洪排涝总体布局及建设方案,更好保障区域防洪排涝安全。编制报告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规划标准论证;

2)防洪排涝总体布局研究;

3)防洪(潮)工程规划;

4)排涝工程规划;

5)非工程措施规划;

6)空间管控规划;

7)水土流失治理、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8)环境影响评价;

9)投资匡算;

10)实施意见及效果评价;

11)保障措施。

1.3《东莞市大朗镇内涝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

本项目《东莞市大朗镇内涝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的报告深度达到一般水利规划的要求,并在新时代、新背景、新要求下,引进海绵城市、碧道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等新型理念,合理选定防洪(潮)标准,结合防洪排涝现状,科学提出防洪排涝总体布局及建设方案,更好保障区域防洪排涝安全。编制报告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规划标准论证;

2)城市排水能力及内涝风险评估;

3)内涝治理总体布局研究;

4)雨水源头减排规划;

5)雨水管渠规划;

6)城市竖向系统规划及管控指引;

7)涝污协同治理规划;

8)非工程措施规划;

9)环境影响评价;

10)投资匡算及实施安排;

11)实施效果评价与保障措施;

12)保障措施。

2.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8)《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9)《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

10)《东莞市河道堤防管理规定》;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13)《水利部关于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21〕413号);

1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规计〔2021〕390号);

1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建城函〔2014〕1844号);

16)《关于开展全市防洪(潮)排涝排水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东水务〔2023〕77号)。

2.2技术标准

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治涝标准》(SL723-2016);

3)《防洪规划编制规程》(SL669-2014);

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5)《城市防洪规划规范》(GB51079-2016);

6)《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

7)《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2017);

8)《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9)《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51174-2017);

10)《城市水系规划导则》(SL431-2017);

11)《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197-2013)。

2.3相关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2)《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3)《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

4)《东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

5)《东莞市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报告》,2014年;

6)《广东省东莞市治涝规划(2012~2030)》,2016年;

7)《东莞市东引运河、寒溪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2011年;

8)《东莞市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综合整治干流防洪规划》,2011年;

9)《东莞市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综合整治26条支流(10km2以上)防洪规划》,2011年;

10)《东莞市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综合整治流域排涝规划》,2011年;

11)《东莞市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10年;

12)《大朗镇排水专项规划[2015-2025]》,2015年。

注:除以上所涉及标准及规范外,凡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技术规范标准都须遵守。当以上标准及规范有更新版本标准出现时,以最新版标准及规范为准。

3.成果要求

3.1《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修编工作项目》 提交主要成果如下:

1)《东莞市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说明书;

2)《东莞市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图册;

3)《东莞市大朗镇防洪排涝规划(2021-2035)》文本。

3.2《东莞市大朗镇内涝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提交主要成果如下:

1)《东莞市大朗镇内涝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说明书;

2)《东莞市大朗镇内涝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图册;

3)《东莞市大朗镇内涝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文本;

3.3项目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准确、规范,成果文件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

3.4最终成果数量要求:纸质成果合装本不少于7套,电子文件不少于3份。

3.5最终成果格式要求:纸质成果的规格为A4、A3或采购人认可的规格,电子文件应提交Word、CAD、PDF格式的文件。

六、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

大朗镇属于东江水系,位于东江左岸支流寒溪河的上游。境内的松木山水、梅塘水、水口排渠三条主干渠如同三根大叶脉,松木山水自西南向东北流向横贯大朗镇中部区域,梅塘水自南向北流经大朗镇东南部边界,水口排渠自西向东流控制大部分北部区域,三条河道在沙步村汇合后称为寒溪河。另外,位于大朗镇北部的高英渠,自南向北流于大朗北部镇界与黄麻岭渠汇流后称为东坑水,为寒溪河左岸支流。大朗镇现有仙村、凤山、莲塘头、赤足陂、草芝坑和水流石6座水库,其中仙村、莲塘头为小(1)型水库,其它水库为小(2)型,均对洪水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境外的松木山水库坝址位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辖区,原属大朗镇辖区,其管理运用中设置了防洪库容,对大朗镇域洪水有较大调蓄作用。

2.气候条件

大朗镇地处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湿度较大、无霜期长的特点。据东莞气象台多年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21.9℃,7月平均气温为28.2℃,1月平均气温13.5℃,极端最高气温38℃,极端最低气温0.5℃。风向多为南西、南东向,平均风力8级,阵风最大10级。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7.5%,多年平均蒸发量1050mm,日照时数1961h。多年平均降雨量1774mm,最大年降雨量2394.8mm(1981年),最小年降雨量972.2mm(1963年),降雨主要集中在每年4~9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83.8%。年内雨量呈“双峰”分布,两个高峰分别为6月份的“龙舟水”和8月份的“白露水”;暴雨类型主要有锋面雨和台风雨,锋面雨一般发生在4~6月,降水范围和强度大、历时长;台风雨一般出现在7~9月,降水范围小、历时短、强度大。一次暴雨持续时间多在三日以内,以一日为主,实测最大一日降雨量367.8mm。

3.社会经济

  2020年末,大朗镇总常住人口55.77万人,实现GDP达5791459万元,其中第一产业3583738万元,第二产业6555万元,第三产业2201166万元。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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