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 项目名称及采购预算:
1、 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员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代理编号:HNYX-CG-2022043
二、具体服务内容
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事项:内容包括购买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纠纷服务、政府组织的人民调解队伍培训、政府委托的其他人民调解服务等。主要内容是县司法局及各司法所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各类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及时调处司法行政部门、专职人民调解员所在的调解组织或派驻机构交办或承办的民间纠纷,调处当事人主动申请人民调解的民间纠纷,参与所在区域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防止纠纷激化,努力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2)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经常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法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知识等公共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纠纷当事人提供调解咨询服务,配合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相关工作调研,努力提供人民调解公众知晓度。
(3)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定期进行或参加属相关业务学习,按规定完成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人员要求
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
4、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在境内外有重大违法犯罪、反党、反社会言论和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或者参与邪教组织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调解工作的。
四、权利义务
(1)合同期内中标人按规定保证调解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意外险。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2)合同期内调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的,可以按规定予以解聘。
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服务期限与地点:
1.1服务期限:一年;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调解员人数:40人;
2、付款方式:按双方签定合同时约定;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签定合同时另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