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贸市场农产品快检项目:博罗县主要食品农产品零售集贸市场等重点单位检测工作,抽样总量分别为:蔬菜水果类样品84000批次,水产品4800批次,禽畜肉4800批次,共计全年检测93600批次(注:按省局要求蔬菜瓜果类样品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检测的批次不低于蔬菜瓜果总批次的50%)。
二、主要功能或目标: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农贸市场快检服务;完成系统数据录入,提交检验分析报告等工作。
采购包1(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贸市场农产品快检项目(包1))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开始提供服务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博罗县62家主要食用农产品零售、集贸市场等重点单位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检测费用按实际检测量(结合成交人的单价报价明细表)每季度结算一次;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如因政策影响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的,供应商表示谅解,并同意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不由此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有关规定要求,达到省、市、县食品监督部门的检查要求及综合考核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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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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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1)本服务项目以“年”为单位作响应报价,服务年度内固定价格,不递增不调整。本项目的服务费用为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总体要求的服务工作(除广东省专项资金用于购买食用农产品快检试剂盒的费用)的一切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①本项目服务过程的相关检验设备购置及耗材等费用;②购买样品的费用;③一切可见或不可见之设备的维护费和清洁费、水电费; ④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交通、差旅、现场服务、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2)报价方式:总价包干(包1采购预算金额为:915000元/年;包2采购预算金额为:915000元/年),各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填报,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报价以大写为准,小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包括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单列,均视为成交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4)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未按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由磋商小组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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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要求 |
(1)根据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及采购单位要求开展工作,对采购单位的检测数据、技术成果等严格保密;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调整或对服务内容作适量增加或减少。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贸市场农产品快检项目(包1) |
年 |
1.00 |
915,000.00 |
915,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贸市场农产品快检项目(包1)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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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本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1、抽样地点:博罗县62家主要食用农产品零售、集贸市场等重点单位。 2、快检抽样总量及检测频率(复检及追踪批次按实际情况另计):
3、农贸市场快检项目适用范围及重点品种如下表,具体品种应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进行调整:
4、检测频率和市场明细 (1)省级任务市场(20家):每周不少于5天,每月快检天数不得少于当月的工作日数量,每个市场每月食用农产品不少于300批次,其中水产品类不少于20批次,禽畜肉蛋类不少于20批次,蔬菜胶体金不少于蔬菜完成量的50%,合计20家市场快检总量每月不少于6000批次,全年快检总量不少于72000批次。 市场明细如下:博罗县杨村中心消费品综合市场、博罗县福田新综合市场、博罗县罗阳镇中心市场、博罗县罗阳镇金田综合品消费市场、博罗县园洲镇中心市场、博罗县长宁中心市场、博罗县石湾镇中岗新城农贸市场、博罗县龙溪中心市场、博罗县罗阳农贸综合市场、博罗县罗阳镇北区消费品综合市场、博罗县横河新市场、博罗县湖镇兴湖消费品综合市场、博罗县柏塘农贸综合市场、博罗县石坝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博罗县公庄镇獭子农贸市场、博罗县泰美镇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博罗县龙华综合市场、博罗县观阁消费品综合市场、博罗县杨侨镇杨侨市场、博罗县麻陂葵丰市场。 (2)县级任务市场(42家):确保42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全覆盖,快检总量每月不少于1800批次,全年快检总量不少于21600批次。 市场明细如下:博罗县杨村镇蔬菜临时交易市场、博罗县福田镇荔枝墩蔬菜交易市场、长宁综合市场、博罗县响水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博罗县湖镇镇年年丰消费品综合市场、博罗县福田镇鸡公坑市场、平安中心市场、博罗县杨侨镇十二岭市场、公庄桔子中心市场、博罗县义和金利消费品综合市场、博罗县博新市场、商贸市场、桔头市场、上南市场、阵村陈屋综合市场、梁屋高头村录兰市场、吉兴农贸市场、李屋市场、九潭中心市场、博罗县显村综合市场、博罗县罗阳城南市场、博罗县城东街市、博罗县汤泉小组市场、博罗县富民乐市场、博罗县佳兆业乐活市集、礼村市场、龙溪小蓬岗农贸市场、龙溪夏寮农贸市场、埔上市场、环胜市场、中岗新城农贸市场、白沙市场、惠州市冯屋农贸综合市场投资有限公司、石湾湖山农贸批发市场、石湾镇铁场中心市场、黄西市场、西埔市场、田心市场、鸾岗村农贸市场、里波水市场、大有村综合市场、惠州智慧农贸市场。 5、检验方法和标准 (1)农药残留项目:①采用乙酰胆碱脂酶抑制原理的方法,执行标准:GB/T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②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2)水产品抗生素项目:采用胶体金原理的方法,执行标准:农业部235号公告《农业部明文规定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 (3)瘦肉精项目:采用胶体金原理的方法,执行标准: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6、快速检验流程 样品采集——保存样品——检测前处理——仪器检测——数据汇总——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人员签字——清理检测残品——市场公示栏公示——数据上传(使用快检设备直接上传至省局平台完成对接) 7、结果处理 统计食品安全快速检验结果,公示快检合格和不合格产品信息。检测人员登记好检测结果,第一时间做好公示并反馈至市场方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辖区内监管部门;对快检不合格经营者持续跟踪、重点监管。对于不合格的产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以及辖区内监管部门会同市场方依法进行下架、无公害销毁处理,经营方对快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广东省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告知书》后4小时内申请对同一批食用农产品抽样送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抽样送检,同时对经营者进行询问,掌握食用农产品来源、数量等信息,采集和固定相关证据,便于后续处理。经检验不合格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8、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提供详细可操做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与技术设计响应。 (2)质量要求:抽检工作体现科学、客观原则,结论客观、公正。被检单位对检查无有效投诉。同时,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工作程序: ①组建快速检验工作小组; ②快速检验工作小组研讨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以及实施细则; ③对参与该项目的抽样员、检验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9、责任义务 (1)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 (2)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数据、评估报告只能对采购方提供,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对外公布任何评估相关的检验数据和结论性信息,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再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 (3)主动向采购方提供进度报告、发布进度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协助采购方对相关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4)不得故意隐瞒、修改检验结果。 (5)对评价结果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应及时向监管机构进行通报。 (6)出现违约行为的,采购方可单方面中止采购,两年内不予委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中标方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0、验收内容 (1)项目总结报告; (2)抽样和检验数据; (3)其他要求的相关资料。
(二)本项目快检服务要求 1、快检服务配置 (1)成交供应商应具备一支高效专业的检测团队,本项目需配置不少于10名专业检测人员。 (2)检测人员每天对全县主要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现场快速检验筛查,同时应用食品安全快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无线、实时上传抽样及检验数量、检验结果、数据汇总等信息,实现从样品送检到出具检验报告的全周期管理,所用设备适用于现场快速检验,结果可靠。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抽样和检验,使用检验仪器和耗材灵敏度高必须达到国家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于出现误差率较高的农产品、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及时检讨并上报,采购方可不定期抽查所用快速检验设备和耗材质量,因成交供应商使用不合格快速检验仪器和耗材造成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检测设备配置 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系统功能:包含检测记录、检测统计、监管记录、信息发布、上传统计等功能。 (1)任务管理:任务下达、接收,任务完成进度监控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统计等。 (2)样品管理:样品信息的保存、删除、查询、统计等。 (3)数据管理:数据管理:必须包含检测结果自动获取、报告整合打印、结果上传、检测数据查询、统计与分析、备份等功能。 3、检测设备配备数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4、检测设备功能要求
5、包含食品安全监管系统 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功能:包含检测记录、检测统计、监管记录、信息发布、上传统计等功能(注:请供应商提供信息化系统操作界面和操作流程截图) (1)任务管理:任务下达、接收、任务完成进度监控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统计等。 ▲(2)采样管理:可实现采样流程电子化监管。实现采样移动终端;信息管理系统;检测工作站之间流转;在信息管理系统可按不同条件查询,可新增、编辑或删除采样单。 ▲(3)样品溯源管理:每个样品、检测点有唯一的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均可查看到其实时状态、信息;可实时调取采样信息、经营户信息,可实现样品溯源管理。 (4)数据管理:必须包含检测结果自动获取、报告打印、结果上传、数据查询、统计与分析等功能。 ▲(5)检测数据分析:可按时间、管辖地区、食品种类等进行汇总分析;可提供高危品种和高危项目分析;不合格样品处理情况在线管理和查阅。 ▲(6)检测数据地图可视化:在地图上可实时查看各快检室的地理位置信息及快检数据结果。 6、应急工作措施 ★(1)为了保障服务的质量和快速响应能力,供应商须熟悉博罗县农贸市场实际情况,包括了解当地农贸市场的数量、地区分布、市场内摊位数、销售品种等情况,承诺中标后必须配备或提供长驻博罗县服务团队,并且服务团队需配备不少于10名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采购人需要实施应急、查处等工作时,成交供应商应快速出动配合采购人展开工作,在工作时间内1小时到达现场,在非工作时间内1.5小时内到达现场。 ★(3)供应商中标后必须在惠州区域内设有常驻的售后服务人员、专业检测人员和设置必要的快检室,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提供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快检室现场照片等材料并加盖公章,中标人须留下快检室的联系方式及地址,由采购人随机抽查验证,一旦证实为虚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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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