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技术评估委托服务,本次服务范围包含排污许可全过程各环节:现场核查(填报内容与实际及环评审批的一致性)、技术审核(填报质量、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方案)、档案整理及相关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本项目预算金额包括上述工作所需费用及验收抽查的专家费用。
2、本项目区分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重点管理预计20家、招标预算价2500元/家,简化管理预计55家、招标预算价1800元/家,预计总招标预算价14.9万元,实际总审核金额不超过15万元。最终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按实结算。
3、供应商要为本项目配备相应专业的人员与方案,以保证项目的实施。
二、技术要求
▲技术评分项1、工作内容完整性
对排污单位填报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水污染排放信息、固体废弃物排放信息、自行监测方案、管理台账及控制要求和排污单位信息等)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技术审核。
▲技术评分项2、工作过程要求
在审核过程中,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排污单位,应出具书面修改意见,指导排污单位完善信息、达到发证要求,需保留原始材料及要求修改清单(可以是标注修改的过程文件)及最终定稿文件。
▲技术评分项3、政策要求
位于禁建区域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排污单位,不予审核通过。
技术评分项4、关联要求
审核过程中,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计算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比对排污证申请量、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从严确定排放总量。
▲技术评分项5、自行监测要求
对企业提供的自行监测方案中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种类、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执行标准及其限值、监测频次、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质量保证与质控、检测公司资质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确保用于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所需的企业基础信息(如生产项目建设情况、排污情况、在线设备安装运行情况等)与实际情况相符,确保方案符合排污许可证中自行监测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不得擅自更改、减少监测内容或降低监测频次。
技术评分项6、缺项及整改要求
对于环保手续不齐全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匹配的排污单位(位于禁建区域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排污单位除外),可先予以审核,同时应记载其存在问题,告知其承诺整改内容和期限。
技术评分项7、现场核查要求
对有需要现场核查的排污单位,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并对照排污单位信息和排污许可证申请和对应的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技术评分项8、工作时限
提交审核的申请表,就在三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修改意见,重点类企业应在现场核查后三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修改意见。同时指导企业填报,不能出现因指导不力导致企业无法按时取得排污许可证。
技术评分项9、安全保障
合同期间,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及相关措施,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任何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负责全权处理事故并承担全部费用,并且供应商自愿放弃对采购人提起任何索赔及法律责任之追究。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技术评分项10、费用要求
成交人须负责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所需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和办公耗材、档案管理、验收专家评审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技术评分项11、质量保证
采购人发现供应商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因供应商过失导致任务无法按时完成,或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出现与实际情况存在严重偏差的,扣除涉事项目的所有服务费用。(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技术评分项12、工作人员要求
若无特殊情况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本服务项目的服务人员。如工作人员因违法、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更换人员,供应商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上报采购人,所更换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成交时所承诺的条件,且必须经过采购人的同意。)
技术评分项13、发证条件
对审核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指导其提出整改承诺和方案,完善相关信息、自行监测方案等,出具符合排污许可证发放要求书面意见,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核查。
技术评分项14.技术支持
成交人需在服务期限内提供与项目相关咨询、协调、培训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技术评分项15、成果提交
许可证质量审核报告及相关审核表;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审核要点通则、汇编材料。
技术评分项16、现场办公
成交人根据采购人需要,成交人需指派服务人员到采购人办公地点配合采购人工作;提交的成果若无法通过验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成果。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第三方评估机构需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我方交付的审核任务,第三方评估机构需对审核的排污单位出具审核意见,指导排污单位发证或符合发证要求。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年终汇总考核结果并验收后,按供应商实际服务数量和中标单价支付据实结算的剩余金额。,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
其他商务要求:
组织专家按项目类型抽取不少于审核总数10%的企业,聘请专家评审,费用含在供应商报价中。
1、违约责任
1.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3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6验收时聘请专家评审,抽取的每家企业评审结论每出现一次技术性错误扣100元。
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报价及结算说明:1、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150000元)。成交人最后报价将以折扣形式做为结算依据,具体折扣换算。详见下列内容:1.1本项目最高限价单价:重点管理预计20家、招标预算价2500元/家,简化管理预计55家、招标预算价1800元/家。1.2成交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成交人最后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3合同签订后预付中标金额的30%,年终汇总考核结果并验收后,按供应商实际服务数量和中标单价支付据实结算的剩余金额。合同付款总金额=成交人实际服务数量*成交单价,请供应商特别注意:本项目据实结算且合同付款总金额不超过成交人最后报价。例如:合同包1某供应商报价为120000元,成交单价=2500*(120000/150000)=2000元,1800*(120000/150000)=1440元,付款总金额=成交人实际服务数量*成交单价=【(20家(假设)*2000=40000)+(55家(假设)*1440=79200)】=40000+79200=119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