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请用符号“▲”标明,否则属于非实质性要求。
“★”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
序号 |
名称 |
采购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临浦镇全域详规编制及重点区域城市设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开标)一览表中明确投标报价(总价)及以上各分项小计报价,各分项小计报价不得超过上表各最高限价。
一、项目背景
临浦镇,因浦阳江得名,地处浦阳江和峙山河交汇处。临浦镇因水而兴,自古就是吴越经济文化重镇,清末为浙江“四大名镇”,民国为浙江“六大米市”,素有“小上海”之美誉,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优越。为全面推进萧山区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产城人文深度融合的中国式现代化区(县)域范例”建设目标,充分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刚性管控、战略引领新要求,围绕改革创新、系统集成、数字赋能、共建共享等理念,推进临浦镇高水平建设产城融合的现代化一流小城市,助力萧山区打造“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领域”的示范区。在杭州市开展新一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下,特开展《临浦镇全域详规编制及重点区域城市设计》项目规划编制。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分为城镇单元详细规划范围、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范围两个层次。
城镇单元详细规划范围:为临浦城镇单元范围,规划总面积约42.6平方千米。
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范围: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及发展思路,选取3-4处重点区域,总用地面积不超过140公顷,具体范围根据规划方案自行拟定。
三、规划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杭州市城镇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杭州市城镇详细规划编制成果规范》;
《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萧山分区规划(2021-2035年)》。
四、内容要求
城镇单元详细规划。贯彻国土空间规划改革新要求,衔接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落实新一轮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本单元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要求,加强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动态衔接。在现行相关技术准则和规范要求的基础上,立足临浦镇主要诉求,统筹产业提升、创新共富,积极推动产业发展、设施配套完善、空间结构优化、文化特色彰显等功能,根据区域新发展定位和城市发展诉求,合理明确规划一张图和各类重要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用地功能布局,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统筹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强景观风貌和设计引导,做好图则管控、实施指引和近远期规划。编制成果要求能够用于城市规划管理,深度应达到杭州市详细单元编制工作的要求,并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
重点区域城市设计。结合临浦镇发展重点区域以及风貌景观塑造的重要空间,选取重点城市设计区域,在衔接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内容:深入分析重点区域现状建设情况、需解决问题、发展定位、整体空间格局、建筑空间形态、景观节点和景观轴的空间塑造要求等。
(一)技术要求
1、规划和现状评估。开展单元内原详规的实施评估,系统性评估用地、配套、乡村发展等实施情况,明晰本轮详规需要优化提升的内容及需要解决或避免的问题。通过多元化手段,全方面分析现状用地、人口、交通、设施、产业、环境等现状特征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完成统一数据标准的详规现状一张图。
2、落实上位规划的要求。落实各类各级上位规划对本单元的功能定位、底线管控、空间布局、设施配套等各方面的要求,并注重相关规划和单元之间的协调。
3、目标定位。结合项目背景和政策要求,围绕产业跃升、创新共富,以资源特色为底蕴,积极联动区域发展方向,明确规划单元的总体目标和功能定位。
4、用地布局和底线管控。根据萧山区及临浦镇整体定位和本单元特征,结合最新“三区三线”、钱塘江风貌管控等刚性管控要求,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和用地结构,明确建设用地、各类农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村庄用地规划布局。在不突破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要求下,合理预测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注重相关规划和单元间的协调,融合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
5、公共服务惠民设施。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品质,衔接相关技术标准和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城乡一体化,协调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落实“5-10-15”分钟生活圈配建要求,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鼓励公共服务设施复合利用和通过盘活利用闲置用地高效设置,重点落实跨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6、综合交通和市政设施。落实市级重要区域交通设施、城市轨道交通与主干路网,做好与周边单元交界地区的通道衔接。落实市级重要区域性市政设施、设施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深化细化各类管线管廊、基础设施地块的控制要求,做好城乡交通的联系与衔接,创新提出城乡多元的市政工程设施建设。
7、生态保护和农业农村。按照“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管控的要求,对单元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生态和农业空间,按照上位规划和相关要求,进行底线管控、用途管制和适度利用,做好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和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规划内容,处理好重点区块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关系,按照村庄规划相关要求进行详细规划编制。
8、加强景观风貌和建设控制引导。结合临浦单元拥江近山的空间特色,整合自然环境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确定单元景观风貌建设的控制引导。
(二)工作要求
1、积极开展过程协调。规划编制团队应具备快速反应的服务能力和全过程的服务意识。配合开展技术例会、数据检测等不同形式的过程管理,例会形式参与由相邻详规单元的沟通衔接和专项推进的驻场工作,实时跟踪对接在编杭州市相关专项规划、技术标准,及时更新详规成果,做好技术对接。
2、规划智编智审。以杭州市空间智治数字化平台为依托,强化规划编制审查的底图化办公与编制和数字化呈现与审查。做好包括现状用地图、规划用地图、概念性城市设计三维模型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三维模型等在内的一系列相关数据成果的审查及入库,数据格式应符合统一标准,数据提交审查应严格按时保质完成。
3、落实“阳光规划”编制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公众调查、中后期意见征求、相关意见回复等工作,形成公众参与篇章。积极配合开展与本项目有相关的规划方案公示、意见收集整理及反馈、规划宣传、解释等各类会议及活动。项目编制完成后,需继续按照质量维护期要求,对单元内涉及详规动态维护的内容做好技术支持服务。
(三)成果要求
1、规划成果要符合杭州市乡村单元详细规划编制规程、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
2、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收入附件(以市规资局最新要求为准)。
3、中间成果提交10套;送审成果提交25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最终成果提交10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有所变动)。
电子文档:包括文本电子文档(doc、pdf、ppt等)以及图纸电子文档(含dwg、jpg等)、控规入库数据库矢量文件,且电子矢量文件必须为可编辑(具体文件格式另行规定)。
4、成果验收时,投标人提交的成果须满足本项所有要求。
5、验收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0)、《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2011.10)等标准,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需达到合格标准。
五、工作进度
2023年08月30日前,完成中间稿;
2023年10月15日前,完成评审稿;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报批稿。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项目进度再行商议。
▲六、团队要求
1、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0人。
2、要求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且项目组成员里的中级职称人员占比70%以上。
▲七、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完成区级评审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市级评审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最终取得市政府批复并入库完成后,付清余款。
▲8、服务期: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到时间为准)
注:
1、如有附图,仅作参考。
2、招标文件中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以涉及无效投标条款作无效投标。
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须与投标承诺一致,不得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若在项目验收中发现有上述情况,将向有关部门举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