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自身规律。只有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才能切实做好城市工作。早在2013年华侨大学出版了《城市形态:演变与发展——厦门城市空间发展规划研究》一书,本书从厦门城市形态演变入手,对城市形态演变的历程、动因、规律、特征、认知、及未来城市形态发展的模式、规划与策略,进行了系统分析与思考。作为以厦门城市形态演变为实证的研究,对厦门城市形态演变与发展的指导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但时隔十年,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加速演变,有必要对城市发展现状和演变过程进行总结,通过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辨识各阶段的城市空间结构,对厦门未来城市形态、空间布局及发展策略提出指导性建议,以更好地为厦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及未来城市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2、研究目的
通过总结厦门城市结构发展的历史规律,识别现状空间结构,在此基础上对厦门城市未来发展的空间结构做出合理预判,指导城市的开发布局。
3、研究范围
本次研究范围为厦门市域范围。
二、技术要求
2.1、工作基础条件
本研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研究应符合《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厦门市“一二三”战略规划》《厦门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发展战略(2020-2035年)》《美丽厦门战略规划》(2016年版)、《环厦门湾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等规划的相关要求。
本研究应与《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1985-2000年)》《厦门市统筹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方案》《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刚要》等规划相衔接。
2.2、工作内容要求
明确在新形势下进行厦门城镇空间结构进行辨识与策略研究的必要性。提出空间结构辨识与发展策略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对影响厦门城镇空间结构的上位规划与相关规划进行梳理剖析,确定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分析厦门近、现代城镇空间结构演变历程,明确不同阶段厦门城镇空间的主要特征。梳理影响厦门城镇空间结构的重大事项,及其影响机制与结果。分析影响厦门城镇空间结构的主要驱动因素,提出厦门城镇空间结构演变的基本规律。
基于相关的城市规划理论,采用GIS、生态系统、多源数据分析等技术方法,从多角度对厦门城镇空间结构模式进行系统分析,并对现状城镇空间结构模式和特征进行综合辨识。
识别厦门城镇未来发展的主要场景,研判不同场景下驱动因素的影响,提出城镇空间结构的发展模式,对厦门未来城镇空间结构的发展方向、时序进行分析研究。
基于历程分析、模式识别与场景预判,对厦门城镇空间发展进行规划引导,包括城市性质和产业规划、空间布局结构等,提出城镇空间发展的调控策略,包括区域都市的引导调控机制、城镇空间成长管理实施机制、空间发展的动态监控机制等。
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围绕城镇空间发展的低碳化、绿色化以及环境效应等,并按照近期2025年、远期2035年以及远景年,提出不同阶段的发展策略。
2.3、成果报送与审查要求
成果形式主要包括:
①纸质成果
文本说明,统一采用A4幅面装订为一本,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
②电子数据成果
研究文本和批准文件采用WORD格式或PDF格式。
本研究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工作周期为七个月。分为初审、评审和成果三个阶段。
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编制单位形成初步方案进行初审;
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完成评审工作;
合同签订后七个月内,编制单位提交正式成果。
审查阶段均需提供纸质成果文件1套(规格为A4);评审修改后报批需提供纸质成果文件1套,电子光盘1套;成果阶段需要提供纸质成果文件6套,电子光盘1套。
提交的正式规划成果必须加注委托单位名称、技术协调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及加盖规划编制单位公章。
2.4、附则
(1)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要求;
(2)有关经济技术指标脱离实际或图文严重不符;
(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
(4)未盖有编制单位公章。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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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3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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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福建省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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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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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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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编制单位形成初步方案进行初审 2、期次2,说明: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完成评审工作 3、期次3,说明:合同签订后七个月内,编制单位提交正式成果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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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相应合同金额的收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2、提交初步成果后,在财政资金到位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相应合同金额的收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 3、提交评审成果后,在财政资金到位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相应合同金额的收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4、成交供应商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成果,在财政资金到位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相应合同金额的收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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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
其他商务要求:
8、报价要求
8.1投标总报价为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技术服务、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论证、审批、成果文件相关伴随服务以及成果资料费用、代理服务费等其他一切伴随服务的一切费用,如有遗漏,不再另行增补。
8.2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8.3供应商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8.4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8.5本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00.00),采购预算为总报价的最高限价,最初总报价或最终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属无效投标。
8.6因系统不支持分项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辑投标分项报价表,在客户端系统中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模块上传完整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未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验收条件
9.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9.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0、专利、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要求
10.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成交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四、其他事项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