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建设项目介绍及服务内容
朝阳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设项目,预算3021万元,建设内容包含新一代公安信息网、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本地数据采集治理共享平台、应用体系、立体化纵深防御体系、运维运营等部分。
本次采购服务为上述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中介机构为朝阳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设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立项材料的编写,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合理性及科学性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保障。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52.83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四、采购范围及内容:
为朝阳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设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立项材料的编写,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合理性及科学性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保障。
1.依据公安部、市公安局、市营商局等项目建设的政策文件,为甲方提供项目建设必要性的咨询服务;
2.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行业技术标准,为甲方提供建设项目技术方案咨询服务。
3.依据甲方各业务部门信息类资源现状,对新建项目设备选型、数量的合理性进行咨询评审,避免重复建设、设备冗余;对新建项目设备指标、价格、工程(总体)费用合理性进行咨询服务。
4.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协助甲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信息技术疑问进行解答。
5.配合相关审批部门的专家评审及技术论证答疑。
6.供应商必须依据《网络安全法》《密码法》《保密法》等相关要求,提供咨询服务,为项目建成后,能够顺利验收,安全技术措施符合等级保护及商密相关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五、服务要求
(一)方案编制要求:
1.须紧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科学分析,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
2.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研究成果,研究成果所有权属于甲方,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二)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通过当地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完成立项审批工作。
(三)人员要求及其它要求:
编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驻场/远程等方式提供技术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咨询服务能力,应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并承诺在项目服务期内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自行解决服务期间办公用房、交通与通讯设施、人员住宿等。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