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牛奶)采购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持续提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巩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成果,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号)、《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昆教体办发〔2023〕44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粮油采购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22〕62号)等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供餐模式及内容
企业供餐:提供纯牛奶和酸奶
二.采购物资
企业供餐:市场零售价格不低于5元的高品质纯牛奶和酸奶
三.采购资金预算
企业供餐:牛奶524405盒、资金2622025.00元。
四.采购要求
1.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教体办发〔2023〕4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的通知》(昆财采〔2023〕23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粮油采购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22〕62号)等文件要求,决定采用联合采购方式完成大宗食材的政府统一采购。
2.昆明市西山区海口新华中心学校为主采购人。
3.特殊要求:纯牛奶、酸奶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定价为5元,企业需提供投标产品市场零售价格不低于5元证明材料,如有需要中标企业需在协议期内免费提供学校足够数量的冷藏设备。
五.采购货物标准
纯牛奶、酸奶:(5元)
1.采购标准需满足《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饮用奶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学生营养办函(2019)20号)要求。其中:文件当中提到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QS )不做要求,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企业需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码的要求执行。
2.学生饮用奶供应品种:必须采用经过高温灭菌或巴氏杀菌法等工序制得的纯牛奶或酸牛奶。
3.学生饮用奶单件包装规格,此次统一采购不低于250g纯牛奶和220g酸牛奶。
4.纯牛奶、酸牛奶保质期小于或等于6个月。
5.营养指标:
纯牛奶:蛋白质含量(g/100g)≥3.5克,脂肪含量(g/100g)≥4.0克,保质期≤6个月。
酸牛奶:蛋白质含量(g/100g)≥3.0克,脂肪含量(g/100g)≥3.5克,保质期≤6个月。
6.企业需提供产品市场零售价格不低于5元证明材料。
六.企业供餐学校(牛奶或酸奶)
1.昆明市西山区观音山中心学校富善分校
2.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建磷中心学校
3.昆明市西山区海口云光中心学校白鱼分校
4.昆明市西山区海口新华中心学校
5.昆明市西山区碧鸡徐霞客中心学校长坡分校
6.昆明市第十八中学
七、明细清单
序号 |
学校 |
数量(盒) |
金额(元) |
1 |
昆明市西山区观音山中心学校富善分校 |
33485 |
167425.00 |
2 |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建磷中心学校 |
176675 |
883375.00 |
3 |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云光中心学校白鱼分校 |
33600 |
168000.00 |
4 |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新华中心学校 |
136900 |
684500.00 |
5 |
昆明市西山区碧鸡徐霞客中心学校长坡分校 |
41070 |
205350.00 |
6 |
昆明市第十八中学 |
102675 |
513375.00 |
注:以上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