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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教育局2024-2025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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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9050001561956 发布时间:2024-09-05 文档页数:61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皮县教育局2024-2025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及要求

一、主要技术标准

名称

参数要求

食谱采用周套餐配送,

共五种食品:学生奶(纯牛奶)、鲜鸡蛋、夹心吐司面包、 烤蛋糕、混合坚果仁

星期一:学生奶(纯牛奶)+鲜鸡蛋+夹心吐司面包星期二:学生奶(纯牛奶)+鲜鸡蛋+烤蛋糕

星期三:学生奶(纯牛奶)+鲜鸡蛋+混合坚果仁 星期四:学生奶(纯牛奶)+鲜鸡蛋+夹心吐司面包星期五:学生奶(纯牛奶)+鲜鸡蛋+烤蛋糕

注:上述食品为周套餐 25 元,该食谱为一周供餐配送方案。一、学生奶技术参数:

(1)学生饮用牛奶执行 GB25190-2010 标准,提供产品近

1 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低于 200ml 盒装专用学生奶一盒,具有“学”字标志。

(2)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牛奶为盒装带吸管,保质期≤

6 个月,学生纯牛奶每 100 毫升蛋白质含量≥2.9 克;

(3) 配送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品本身保质期的

1/2。

(4) 提供学生奶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须加盖厂家公章)

二、鲜鸡蛋技术参数:

(1)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养殖企业采购,产品质量不低于 GB2749-2015 标准,安全卫生优质新鲜,蛋壳清洁完整,质量可靠,蛋皮光滑,蛋黄蛋清界限分明,不得检出违禁药物残留物。要求投标商提供生产厂家养殖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扫描件和鲜鸡蛋生产厂家营业执

照扫描件。未提供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

(2)单枚鸡蛋重量≥60克。

(3)从出厂送到学校不能超过5天,不能变质。三、夹心吐司面包技术参数:

(1)夹心吐司面包须为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切片面包应符合GB/T20981质量标准,具有SC生产标志并提供产品近

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单独包装,净重≥70克。

(3)吐司面包牛奶含量≥15%,黄油含量≥8%,0反式脂肪酸。

(4)至少2个口味。

(5)配送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品本身保质期的

2/3。

(6)提供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四、烤蛋糕技术参数

(1)烤蛋糕(烘烤类糕点)须为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符合GB/T20977质量标准,具有SC生产标志并提供产品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鸡蛋含量≥50%,黄油含量≥10%,0反式脂肪酸,口感要求细烤蛋糕腻软绵。

(3)单独包装,每包重量≥70克。

(4)配送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品本身保质期的

2/3。

(5)提供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五、混合坚果仁技术参数

(1)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椎:T/CNFIA 112-2019《什锦果仁》。

(2)采用原料:原料采用至少包含优质葡萄干(≥3g)、脱

衣核桃仁(≥10g)、扁桃仁(≥3g)、南瓜籽(≥3g)、蔓越莓(≥

3g)、腰果仁(≥3g)严格按照T/CNFIA112-2019标准要求验收使用。

(3)包装:为独立包装,阻湿阻氧性强,且包装材质符合相应的食品包装材料安全卫生标准。

(4)食品标识:应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包装上需注明品牌名称、生产日期、产品规格、营养成分等标识内容。

(5)独立包装,每包净含量≥25克。

(6)技术要求:具有产品的正常色泽、气味、滋味及组织形态,不得有因包装不良或其他原因致使食品酸败、氧化、生虫、异味、霉变、外来物污染等现象,其他指标按标准执行。产品保质期六个月,到校时生产日期不超过60天,否则拒绝验收。投标文件中附有效期内有资质(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扫描件。

(7)提供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二、采购标的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学生奶(纯牛奶),本次南皮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招标的价格为5.00元/每人/每天,供餐天数约40周(200天),供货周期: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7月,根据学生实际用餐数量据实结算,包括产品本身、检验、运杂、包装、装卸、保险、管理费用、垃圾回收、税金等一切费用。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因素,不能出现因价格变化而违约等情况的发生。具体各标段学生人数见附表一。

三、配送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的食品,中标人负责配送学生营养课间餐到农村有关学校(含教学点),并负责解决处理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配送服务及质量要求:

(1)定点储存:中标供应商派专职人员对设置的仓储存放点进行管理,要求存放网点达到食品卫生标准。做到通水、通电、结构安全、环境整洁、卫生合

格,配备必需的通风、防潮、防盗、防火、防污染、防霉、防鼠、防蝇等设施。牛奶入库时,不能超过出厂日期1/2天。糕点、面包、坚果仁入库时,不能超过出厂时间1/3天。仓储食品离地上架、分批次整齐存放、及时清库和盘库,做好库房温度、湿度检测记录,详实记录食品出入库资料,不允许乱堆乱放,霉变过期等现象发生,必需制作和悬挂应急处理、配送管理办法、指定保管人员岗位管理职责、制度。

(2)定时配送:供应商要根据集中配送点到各学校的距离,设计好配送路线图,计算好每天到各学校的精确时间,专人专车将学生营养食品直接配送到各个学校,每周供应5天,具体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天数确定,按照县营养办提供的学生人数(即学生营养食品数量)供应。如个别学校供餐内容发生变化,中标方按照学校的实际需求做出相应调整,按照每个学生每天5元的标准配送,所有食品必须执行最新食品国家标准。配送过程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专业操作规程,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及时、准确地送到学校。配送食品的剩余保质期见技术参数。凡配送达不到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未按要求配送的,学校有权拒绝接收,在食品配送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企业负责,其一切后果与采购人无关。

(3)所有产品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供应,中标人应提前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备案,经教育局对市场考察审批后进行调整。

(4)每周套餐应按标准及时供货,若遇特殊情况周套餐不能按规定供货,中标人应及时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备案,经审批同意后进行调整。

3、配送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统一穿配送服装。

4、供货及配送服务期要求:供货周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7月。供货天数根据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时间由采购人在供货合同中约定。中标供应商须将每个批次产品(以生产日期为准)向所供学校免费留样1份,且完善留样相关记录。因上级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此项目供应天数、人数、供餐方式及资金有变化,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5、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免费更换,若出现三次质量问题,将进行经济扣除,问题严重者,对中标供应商清退。

四、其他要求

1、定人管理:供应商要保证仓储、配送等环节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要建立从业人员体检制度、政审制度、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有传染疾病、有精神障碍、有犯罪前科和对社会不满的人员从事南皮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供餐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供餐绝对安全。

2、责任承担:食品配送人员、车辆及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学生身心健康带来影响或发生疾病,伤亡事故,中标企业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因产品质量原因出现的安全、卫生问题,由中标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3、食品垃圾回收:所有的食品垃圾由中标供应商回收,必须使用专门的垃圾回收车辆运送食品垃圾,严禁使用食品运送车辆回收食品垃圾。如有发现,则履约保证金扣除5000元/次,违反次数超过3次将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需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且切实可行的垃圾回收方案(注:村小(教学点)可以委托当地保洁员回收,乡镇中心小学和中学则由供应商负责食品垃圾的回收)。

4、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交接方式、资料样品建档留存、储存环境、食品安全、食品食用过程等内容。

5、留样保险:严格执行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产品都留样备查,并对产品提供商业保险。

6、检验费用:合同期内接受由县营养办牵头,组织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不定期随机抽样检查,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7、合同期内教育局对中标人仓储基地每学期考核一次,对中标人售后服务每月考核一次,每次根据考核优劣情况作相应经济扣除。(见附件二和三)

五、中标供应商本地保险公司投保要求:

中标供应商与南皮县教育局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本地保险公司授予本项目的最高赔付金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的《食品责任保险》合同原件。

六、中标供应商履约金要求:

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每标段的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

按中标金额5%收取,取整数万元(四舍五入取至万位),未按要求缴纳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不可抗拒的因素:

1、因上级政策规定及要求发生变化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营养餐计划实施时间缩短或实施规模发生变化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修改或终止合同。

2、因疫情、自然灾害等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所供应食品减产、断供等情况,可根据营养办指定采用代用产品应急处理。应急替代产品必须是符合或高于所中标产品标准的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食品。

八、验收与付款方式:

1、食品运至地点后,由采购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实施验收,验收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规格、质量、保质期、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检验报告、核对主要技术参数、包装情况,确认准确无误后存储到营养餐存储间并发放学生食用。

2、供货期间,由县营养办牵头组织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所供应学生食品进行随机、随时、随处的抽检时,如果不合格或被国家曝光存在质量问题的乳制品,将无条件终止合同取消供应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食品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留样并签名盖章。

3、付款方式:南皮县教育局2024-2025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课间加餐)采购项目专项资金财政专户,学生人数、食用次数都可能会变化,配送的食品总数、付款金额也随之变化:付款金额=成交单价×实际食用食品合格总数。(付款金额不能超过总成交价。)据实结算,中标供应商按照南皮县教育局验收规定,在次月10个工作日内,提交齐全相关验收资料后,对上个月营养餐食用情况进行结算并支付。

4、验货:食品的外观、外形尺寸和质量应当与技术标准相一致。否则不能通过验货。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对不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供货,以劣充优与样品质量有异的甲方有权拒收食品,并要求终止其合同,以违约对其经济扣除。

5、合同期内接受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不定期随机抽样送相关职能检测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九、供餐退出机制:

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上报有关部门,停止中标供应商供货和配送资格并将其清退,被清退方的标段履行由南皮县按照履行考核标准评审,由服务优质的中标方继续履行。

1、供餐中标供应商签约人无故更换或转包他人,供餐食品与投标产品不相符;

2、出现违反供餐合同(协议)的行为,包括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品,供餐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等;

3、供餐期间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4、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5、在合同供货时间内停止供货一天以上(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6、学校或各级监管部门的抽测中有两次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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