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元) |
数量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 |
怀化市武陵中学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
/ |
7854000.00 |
1项 |
□ |
□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武陵中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需求
一、采购金额和服务期限:
采购金额:具体以和学校发生的实际金额结算为准。
中标单位取得经营服务权有效期限为三年(2024年9月至2027年8月),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要求:
食堂经营者及劳务服务方与食材供货方不得为同一主体或相关利益人。
1、日常要求:
中标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投标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食材供应配送车辆一律安装摄像头,统一接入智慧食堂系统和“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监控系统。食材配送车辆必须达到食品安全卫生相关要求;学校提前一天以电话、网络、微信或传真方式订货,供货方务必保证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前按订单数量送达。
2、物料验收
2.1.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2.2.物料的验收工作由采购方和供应商共同进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有权拒收。
3、安全责任
3.1.配送到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同批次)。
3.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
3.3如果菜品有质量问题,须在一个半小时之内换货到位,同时第一次出现该情况赔偿该批次货款金额,第二次及以上赔偿货款的三倍。
3.4配送企业应向学校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3.5如因中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学生食品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4、紧急供货要求:遇到特殊紧急情况,在收到上述学校发出紧急供货通知后,供应商最迟2小时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
5、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投标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6、配送要求: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
7、满足学校约2200名(预计)学生的中餐食材供应,一年配送时间约170天。
内容均为以下种类:
序号 |
采购内容 |
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指导 |
1 |
蔬菜、禽蛋类 |
1、蔬菜:保证新鲜并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且符合现行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 2、禽蛋:新鲜、无变质、无臭蛋,不得来自疫区。 |
2 |
肉类 |
1.鲜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需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 |
3 |
鲜活水产 类 |
1. 鲜活水产类: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2. 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腮、腹内黑膜。 |
4 |
大米、豆制品、食用油等类 |
1. 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2. 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一级大米,食用油为非转基因,物理压榨一级菜仔油。 3. 大米生产用的稻谷原料储存期不超过1年。 4.大米符合(GB/T1354-2018)标准要求。 5. 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必须为食品级),包装的正面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 6. 豆制品:豆制品的生产、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应遵循卫生管理措施,包括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料和水,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确保生产环境、管道、容器和用具的清洁卫生,以及成品贮存的防腐措施等。 |
5 |
调味品 |
1. 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2. 正规厂商生产,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必须为食品级),包装的正面需印有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 3. 产品保质期到失效期不少于五个月。 |
6 |
干货 |
1. 种类包括:海带、紫菜、木耳、干笋、香菇等通过风干、晾晒去除了水分的食品。 2. 具有完整外观,无明显变形、破损、变色、霉变等现象,包装应清晰、完整,标识应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3.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包括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的规定。 |
说明: 1、供货资金结算:在合同中约定按学生实际在校人数及供应天数据实结算。 2、拨付方式:采取月结算制,据实拨付。拨付金额=结算月询价价格*当月实际数量 |
三、退出机制。
①严格实行退出机制。由政府职能部门、学校对中标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实行双重质量监督、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质量评价考核和全面监控。如中标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中标供应商有关资质被吊销或注销的;
(2)经营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因食品安全受到相关执法部门较大数额罚款(超过贰仟元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3)出现违反集中配送合同(协议)的行为,包括降低食材质量标准,缺失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送劣质、霉变、腐烂、农药残留超标等不合格产品的,造成重大食品质量及安全事故的;
(4)送期间有延时、减量、拒绝配送或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引起学生、家长及学校严重不满的;
(5)不配合及时退换货三次以上。
(6)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教育部等要求进行满意度测评,中标供应商每学期的综合满意度不得低于80%,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
(7)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政策调整变化等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②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一年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转账或保函形式)。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三年供货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根据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按程序返还。
不予退还情形: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履约未完成;2.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3.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合同等。
四、供货范围:
主要包括:蔬菜、禽蛋类、肉类、鲜活水产类、大米、豆制品、食用油、面、干货类、调味品等。供应商将学校食堂所需各类食品食材按要求统一送到学校,并按学校要求按时送达学校所指定地点,每天配送一次,送货时间为工作日六点半至七点之间,节假日有需求的会提前告知。
五、其他要求:
供应商必须为本采购项目购买1000万元(含以上)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学校食品安全协议书》、《学校食堂廉洁协议书》后,方可开始配送。
六、结算方式:
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各类票据、检测报告应加盖公司公章,采购人依据验收单、采购清单、发票,双方核对无误后原则上每月一结,及时支付货款。
七、其他未列明事宜,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