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正阳县建成区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2、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及履约要求
(一)工作目标
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中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正阳县国家卫生县城病媒生物各项验收达标。
(二)采购范围
项目主要包括建成区东至垃圾处理厂,南至鲁花大道,西至君乐宝大道, 北至第十小学。以上范围内所有社区(居委会)、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和垃圾收集点、公厕、餐馆酒店(含学校和单位食堂)、公园、游园、广场学校、机关单位、河道、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所有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消杀) 服务。
(三)采购标的执行标准
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中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正阳县国家卫生县城病媒生物各项验收达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验收标准: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中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正阳县国家卫生县城病媒生物各项验收达标。
(四)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参与该项目各专业的主要人员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施工经验,必须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
2、供应商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专业配套齐全,技术力量强。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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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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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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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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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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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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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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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中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正阳县国家卫生县城病媒生物各项验收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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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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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中小微企业50%),六个月后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款项的30%,合同履约期限结束验收合格支付剩余全部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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