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依据“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对安溪县北石美法和过溪涝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二、技术要求
(一)规划范围
1、为中心城区美法和过溪涝港片区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约339公顷(5085亩),其中美法片区范围约243公顷(3645亩),过溪涝港片区范围约96公顷(1440亩)。
(二)工作主要内容
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有关标准,编制单元和地块控规。单元控规应确定分区单元的主导功能,进行用地性质控制。其中容量控制需包括人口容量与强度指标控制。结合现状批供地、土地权属及建设情况的梳理,并总结用地结构、道路交通、公共配套、市政设施、人口容量等方面的调整前后变化。
1、规划衔接:衔接泉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安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解析片区的发展重点与方向,提出片区发展定位、发展目标,提出规划策略。
2、用地布局:落实上位规划保护开发总体要求,研究确定单元布局结构。统筹重大设施与廊道控制,加强产城融合,优化各类用地布局。
3、保障设施落地:在满足社区生活圈服务半径要求基础上,配置单元内各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公园、公用设施,明确独立占地设施的位置与边界。
4、加强交通管控:落实总体规划及综合交通规划提出的道路网、公共交通、慢行交通等交通网络与设施的规模、布局要求,优化并明确交通设施功能、规模、布局,提升交通出行环境。
5、城市控制线:明确城市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范围及相关管控要求。
6、基本单元划分:合理划定分区与基本单元,以底线约束、总量控制、结构布局和民生保障等内容为核心,明确地,明确单元编号、主导功能、规划人口规模、建设用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等地块控制指标规模等内容。
7、城市支撑体系规划:完善交通系统规划。深入研究安溪县城综合交通系统,强化区域路网联通,优化片区道路交通微循环,对原控规的主干路网线形及支路进行优化,对重要交通线路规划布局开展深入研究;完善区内道路交通、公共交通、慢行交通、交通设施立体全方位的交通体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加强片区供水设施、环卫设施、防灾减灾和综合应急能力,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建设永续发展的健康产城融合示范区。
(三)规划成果要求
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单元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注重提出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控规编制的新理念、新方法,识别项目现状问题,细化生态优先、产业赋能、品质建设等核心规划策略。应按照方案评审会和采购人提出的修改意见,承担项目范围内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优化修改与深化设计。成果文件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规划说明书组成。
1、规划文本:以条款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
2、规划图件:
(1)图纸以1:1000一1:2000地形图为底绘制,与规划说明书表述内容相配合,用图像表达现状分析和规划结论内容。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说明书一致。
主要图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区位分析图
●现在地形分析图
●土地利用现状图
●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图
●空间结构规划图
●土地利用规划图
●绿地结构规划图
●景观风貌规划图
●道路系统规划图
●道路断面规划图
●市政工程规划图
●综合防灾规划图
●五线控制图
●基本单元划分图
●开发强度控制图等
3、规划说明:应阐述规划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等。
(四)规划成果形式
规划成果应以纸质版文件(8份)和电子版文件(2份)两种形式提交。
1、纸质版成果。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图纸和其他材料等资料采用A3、A4成册。挂图应根据制图区域范围和内容完整的要求,合理确定幅面大小。
3、电子版成果。电子版文件采用通用文件存储格式。文档采用*.docx或*.wps、PDF两种格式,图纸采用*.jpg或TIF等格式,矢量数据采用为shp、mdb、gdb、dwg等格式。
(五)时间要求
1、为保障规划成果质量,采购人可依据工作需要,在工作周期内要求成交人及时修改、汇报、提交成果,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按需要提请县政府审批同意。专家技术评审会通过后,30日内提供修改报审成果;县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后,30日内提供批稿成果(如需);县政府审批后,10日内提供最终书面成果报告。
(六)人员要求
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由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管理及技术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组成。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实因无法预计的情况需要更换、调离的,必须向采购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七)其他要求
1、协助采购人举行方案论证评审会,评审咨询费用由成交人支付。作为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技术指导单位,配合采购人完成关于方案编制成果印发、解释等相关工作。必须对方案编制成果中收集、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进行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成交人须协助采购人完成方案编制成果送审或报批工作等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1、专家技术评审会通过后,30日内提供修改报审成果; 2、县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后,30日内提供批稿成果(如需); 3、县政府审批后,10日内提供最终书面成果报告。 |
2 |
★ |
交货地点 |
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
3 |
★ |
交货条件 |
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合同及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验收标准: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合同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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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成交人提交评审稿并通过专家评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成交人按评审会意见稿修改完成后提交最终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