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一体化开展普查工作,查清辖区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数量、质量、结构等资源及其生态状况,以及石漠化状况及治理情况,落实林地草地湿地管理类型,为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调查成果,深化完善国土“三调”一张图,明确森林草原湿地管理边界,评估造林种草适宜空间,编制“十五五”规划,支撑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以及荒漠化综合防治,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提供基础数据。
同时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框架下,依据《国土空间调查监测、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利用国家下发底图开展年度调查监测工作,为掌握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提供数据支撑。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等提供决策支撑,全面掌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提供科学依据。
二、采购内容:
1、2024年度全区地类对接工作。按照国土调查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原则,对预判图斑逐一进行内业认定、确认。对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认定,对双方认定一致进行内业确认;对双方认定不一致或内业确认不准的,需进行下发实地举证,并填报地类;
对地类核实确认结果逐级报省级、国家级共同审核。地类对接形成的林地、草地、湿地等范围内的二级地类图斑作为普查基本单元。普查可在国土调查确定的同一个二级地类图斑内,根据林地经营管理需要,对原有的细碎散乱林地小班进行调整优化,但不得突破国土调查的二级地类图斑。
2、核实调查工作。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参考有关调查成果,基于数字正射影像图,开展图斑区划。采取样地调查、遥感监测、档案更新、补充调查、现地核实等多种方法,摸清林草湿资源数量、质量、结构等情况,荒漠化沙化土地、石漠化土地的类型、面积、程度、分布、治理情况,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落实管理属性和管理边界。以统一地类对接完成后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二级地类图斑为基础,调查并标记可造林绿化的图斑。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和建库规范,建设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库逐级汇交。
3、汇总分析。基于数据库,汇集和处理调查数据,开展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利用状况、森林草原湿地植被状况、生产力状况和石漠化状况及石漠化土地治理情况分析,编制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报告,制作专题图件,产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形成国土绿化空间基础数据。
4、建设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库。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和建库规范,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实现全国以及省、市、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的统一管理、综合查询、统计分析、共享应用,支撑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建设。
5、2024年度全区林草湿荒地类对接成果报告及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成果报告。
三、商务要求
1、2025年2月20日前完成图斑调查核实工作。一是对不一致图斑地类确认和核实举证;二是对国家下发底图时间后疑似变化图斑开展年度调查监测工作。
2、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图斑内业区划及经营管理单位范围界线编辑工作。内业区划为界线对接(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专项数据库对接(湿地、草地、公益林、天然林等)、图斑区划等工作
3、2025年4月20日前完成初步成果会审及提交工作,同步完成质量检查和初步成果验收工作。
4、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省级审核确认合格后全区林草湿荒地类对接成果报告及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成果报告暨成果上报。
5、监测成果及格式。
(1)数据库。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库(包括遥感影像数据库以及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荒漠化沙化、石漠化调查成果数据库)、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荒漠化沙化、石漠化调查基础支撑数据库。格式为gdb。
(2)实地举证成果。在外业核实调查时,通过现地验证形成的实地举证成果,格式为jpg;
(3)统计表。包括反映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利用状况、林草植被状况、湿地健康状况、森林草原湿地生产力,以及荒漠化沙化、石漠化状况、可治理沙化土地及沙化、石漠化土地治理情况等一系列成果统计表。格式为Excel
(4)图件。包括林草资源分布图(包括林草植被分布图、森林分布图、草原分布图、湿地分布图)、林草生态评价图(包括林草生产力分布图、林草碳密度分布图)、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分布图(包括荒漠化类型和程度分布图、沙化类型分布图、沙化程度分布图、沙化土地治理分布图、石漠化状况和程度分布图)、重点区域专题图(包括区域资源分布图、储量分布图)等。格式为jpg。
(5)成果报告。包括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报告和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质量检查报告,格式为word。
(6)成果资料份数。纸质版4份,电子版2份。